招标
宁陵县黄河路(金山路至建设路)设备及电缆排管新建工程、黄河路(人民路至建设路)10KV三回线路迁改工程、金山路电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93.4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商工程[2023]139号
预算金额1493.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昌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56170107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陵县黄河路(金山路至建设路)设备及电缆排管新建工程、黄河路(人民路至建设路)10KV三回线路迁改工程、金山路电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昌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宁陵县黄河路(金山路至建设路)设备及电缆排管新建工程、黄河路(人民路至建设路)10KV三回线路迁改工程、金山路电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黄河路(金山路至建设路)设备及电缆排管新建工程、黄河路(人民路至建设路)10KV三回线路迁改工程、金山路电网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139号;
2.3、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规模:宁陵县黄河路(金山路至建设路)电缆排管新建工程;涉及工程范围:顶管敷设、电缆排管、电缆井制作及电力设备基础制作。宁陵县黄河路(人民路至建设路)10千伏三回线路迁改工程;涉及工程范围:为新建配电设备安装、新建电杆、电缆敷设及旧线路拆除工作。宁陵县金山路电网改造工程;涉及工程范围:新建电杆组立、配电设备安装、电缆排管敷设、电力排管敷设、旧线路拆除、旧设备拆除。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宁陵县黄河路(金山路至建设路)设备及电缆排管新建工程、黄河路(人民路至建设路)10KV三回线路迁改工程、金山路电网改造工程;
2.8、招标控制价:14934904.4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13272631.32元;规费209978.74元;税金:1233157.2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15696.27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19137.16元)。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施工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 120 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投标人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企业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将实行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各投标人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4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上午09 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系统上传;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  十七   (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解密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9:00时至2023年  6  月 29   日11:00时截止。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3年  6  月  9  日9:00至2023年  6  月  28  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  6 月   9  日9:00至2023年 6  月 28  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 7.1、7.2、7.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七. 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陵县人民路与张弓路交叉口东北60米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38949728
邮   箱:nljt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昌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5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617010737
邮   箱:1311913508@qq.com
监督单位: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宁陵县永乐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7773021
邮   箱:nlzhaobiaoban@126.com
 
  
 
   2023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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