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2025年当湖街道执法部门用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GH-PH20246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2025年当湖街道执法部门用车租赁项目 | 1 | 项 | 36.4万元 | 36.3912万元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17:00 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0534238294@qq.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3-85539088。
(三)报名资料要求:(1)供应商报名表;(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
备注:报名截止后不接收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1月8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5年1 月8 日9 时00分在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晟鑫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628057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539088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附件信息:
供应商报名表.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