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次比选是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就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以公开比选方式在院网站进行采购活动,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选。
一、项目编号:
二、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三、比选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概况
本次比选项目委托范围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工程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标识采购、电梯采购、室内装修施工、外立面改造、室外工程、检测服务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费:参照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本次比选最高限价9.5万元,超过此报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没有被财政、住建部门取消申请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或建设市场的且处罚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4)不允许联合体。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8-12至2024-8-19(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除外)(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竞选)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 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6办公室
比选文件资料费:无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企业相关资格证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如为外地进温企业,则另需提供其在温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简介;
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8-20 上午9:00:00
九、递交地点: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1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24-8-20 上午9:00:00
十一、开标地址: 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1会议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仓后57号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1室,联系人:陈先生
十三、 联系方式
比选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88059825
比选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温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2日
一、项目编号:
二、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三、比选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概况
本次比选项目委托范围为温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工程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标识采购、电梯采购、室内装修施工、外立面改造、室外工程、检测服务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费:参照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本次比选最高限价9.5万元,超过此报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没有被财政、住建部门取消申请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或建设市场的且处罚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竞选均无效;
(4)不允许联合体。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8-12至2024-8-19(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周六、周日除外)(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竞选)
获取比选文件地点: 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6办公室
比选文件资料费:无
七、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企业相关资格证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如为外地进温企业,则另需提供其在温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简介;
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比选文件之用,并不作为比选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比选时提交资料为准。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8-20 上午9:00:00
九、递交地点: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1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24-8-20 上午9:00:00
十一、开标地址: 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1会议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仓后57号温州市人民医院信河院区3号楼2楼201室,联系人:陈先生
十三、 联系方式
比选人: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88059825
比选监督部门:温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温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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