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昌市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一园一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
金额
756.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6.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乐昌市建筑工程公司756.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乐昌市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一园一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 乐昌市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一园一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乐昌市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一园一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
招标人名称 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中标人名称 乐昌市建筑工程公司
合同期限 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0-20 10:27:21
合同金额 7569969.860000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乐昌市建筑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乐昌市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一园一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业主: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 代建单位: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3. 工程名称:乐昌市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一园一带”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
4. 工程地点:韶关市乐昌市五山镇
5. 项目批准文号:乐发改投审〔2022〕31号
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100%。
7.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立项建设内容:茶料村庄节点提升、建设五山梯田长征宿营体验地保护利用五山-九峰长征历史步道、大王山红军长征壕遗址、五山板岭头古道(红一军团奔袭九峰经过地)及五山红军革命烈士纪念碑等五处节点,包括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文化空间展示等内容。
本施工合同建设内容:五山梯田长征宿营体验地、五山红军革命烈士纪念碑和板岭头古道(除入口处旅游驿站外)等。
8.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所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8月2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陆万玖仟玖佰陆拾玖元捌角陆分 (¥ 7569969.86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捌仟玖佰伍拾贰元柒角伍分(¥208952.75元)。
(2)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
(3) 暂列金额(暂列金)(含税):
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370000.00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承包人以中标价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方式总承包施工,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果确需分包须与发包人协商,在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吴晓君。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工人工资支付账户信息
根据《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及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办法》(乐府办[2018]30)相关要求,承包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机构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本项目工人工资(工人工资专账信息详见合同后附页)。
、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3年8月18日订立。
、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乐昌市订立。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当日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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