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5栋19-5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卓法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均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772-88081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公 示

关于申请执行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申请执行黄建华、刘秀珍、吴土德、覃文平、叶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拟于2022年8月1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黄建华名下所有的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5栋19-5号不动产。

上述不动产经向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进行询价,上述不动产的询价结果为1035232.00元。本院拟以询价即1035232.00元作为上述不动产的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因被执行人黄建华无法直接通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拍卖事宜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通知。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8月1日上午10:00至2022年8月2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2/05,户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黄建华名下所有的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5栋19-5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5栋19-5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5栋19-5号,房屋权利人:黄建华,不动产权证书号:柳房权证字第D0264903号。房屋规划用途:公寓式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17.64平方米,19楼,总楼层26层,电梯。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房屋情况:该标的物有租户在使用,本次拍卖不带租赁拍卖。现租户有意向与买受人洽谈新的租赁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与租户协商租赁问题,如无法谈成,租户承诺会清空、搬出。拍卖成交后如逾期未搬出,法院将依法强制换锁。房主还未按规定时间对室内物品进行搬离,法院将对室内物品作价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抵扣执行案件所产生的费用。如需拍卖室内物品,交付时间较长,以及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房主搬出后房内物品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注:本次拍卖仅仅是该不动产,不包含室内物品及其他附属建筑物。该标的物与隔壁打通使用,法院不负责分割。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上述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

查封登记情况如下:1、2019年8月1日已被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2019)桂0205民初2373号;2、2021年9月28日已被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2021)桂0205民初8290号

抵押登记情况: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桂(2018)柳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96548号;抵押权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支行;被担保债权:770000元。

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到当地税务局咨询。标的物是否欠物业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了解。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10:00至2022年8月2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

第一次起拍价:1035232.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将相关的资料交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由该机构统一提交法院)。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广西均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772-8808184(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介绍,如有其它信息需了解请竞买人在实地看样时自行了解或询问辅助公司看样工作人员,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房屋有意向购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对于是否能贷款成功,法院不做任何保证。贷款需申请通过后方可办理。贷款由买受人自行联系,司法网拍房成交放款、房屋分割、协助领取相关文书、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预审结果,贷款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贷款尾款等事宜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完毕的视为悔拍。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拿到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文书后,如有税费需要申报退税的,需在7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逾期不向法院申报的,视为妨碍法院执行,本院将对买受人进行罚款。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视为恶意竞拍、悔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对买受人罚款。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院只负责房屋过户、房屋交接、办理退税等事宜,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正式产权证书。

十、若标的物流拍,申请执行人放弃以物抵债,则第三人可以根据流拍价格购买标的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缴纳余款的视为悔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法院查询到拍卖收款后送达过户协助通知文书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并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的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则视为悔拍,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给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据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立新支行,账号:62284008570725934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咨询电话:0772-2563553 卓法官

联系单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回龙路8号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均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72-8808184

淘宝客服电话: 400-822-2870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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