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幢S-21及S-22号商铺资产评估机构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幢S-21及S-22号商铺资产评估机构选...
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幢S-21及S-22号商铺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公告(二次)

根据安国资发〔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和《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幢S-21及S-22号商铺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方案如下:

项目概况:

(一)评估标的: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幢S-21及S-22号商铺,其中:2幢S-21为19.35㎡;2幢S-22为11.38㎡的资产价值评估。

二、评估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幢S-21及S-22号商铺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最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时限要求:上述资产由中选机构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评估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二)质量要求: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估计价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并对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三)服务所需的工具、物资、交通、食宿、快递由中选机构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三、服务费用

按照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下浮报价,以下浮40%开始报价,以最低价为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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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基本条件

(一)须具备财政部门发放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

(二)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在3年以上,且最少有3次为国有企业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的服务业绩。

(三)近三年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对不满足报名机构基本条件要求的,报名材料无效。

五、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财政部门发放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四)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六)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周期、服务承诺等);

(七)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八)项目人员配备;

(九)企业业绩(最少有3次为国有企业进行资产价值评估的服务业绩);

(十)报价函;

(十一)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报名材料仅采用纸质盖章版本,须密封。

六、评估机构选择办法

(一)资格审查

公司将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并组织内部审核,对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确定中标单位

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发改价格2009291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下浮报价,以下浮于40%开始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价。若通过审查的评估机构不足三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结果

评选出的候选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一的候选机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完成评估工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候选机构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机构为中选机构。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4日。

(二)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afzjt.com/

(三)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2022年11月4日下午17:00。

(四)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正本壹份)邮寄或专人送至温泉街道一清路26号附院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3办公室。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3577092032

(五)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齐泰城2S-21S-22号商铺资产价值评估,同时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盖公章签字的原件PDF电子版发送至anlt68633826@163.com邮箱。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者造成报名作废。

八、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公告由我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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