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高标准工业厂房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高标准工业厂房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高标准工业厂房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西侧、姑苏路南侧
(2) 工程规模: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高标准工业厂房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
(3)合同估算价:约85万元。
(4) 工期:1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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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每天下午13:00至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代理部报名,逾期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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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企业简介、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传真及电子邮箱等);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原件无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不足3家将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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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报名费:现金300元/家,现金,售后不退。
8.招标人名称: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一丁
电话:0512-66527388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顾沈诞、金吴平
电话:0512-65981596-8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07-12 至 2024-07-19。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1. 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高标准工业厂房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已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西侧、姑苏路南侧
(2) 工程规模: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高标准工业厂房项目公共配套设施项目
(3)合同估算价:约85万元。
(4) 工期:1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4.投标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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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每天下午13:00至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代理部报名,逾期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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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企业简介、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传真及电子邮箱等);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原件备查、原件无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不足3家将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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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报名费:现金300元/家,现金,售后不退。
8.招标人名称: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一丁
电话:0512-66527388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顾沈诞、金吴平
电话:0512-65981596-8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07-12 至 2024-07-19。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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