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鳌头镇2018年度排水设施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8]152号批准,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现对从化区鳌头镇2018年度排水设施养护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从化区鳌头镇2018年度排水设施养护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36090588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20-8793189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三、建设地点:从化区鳌头镇城区范围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330.99万元,用于本年度施工投资额累计318.69万元,具体施工内容由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下达的各维修通知单构成,按实结算。具体实施的每一宗维修改造任务(工程)时,以维修通知单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经区财政局评审的工程结算价乘以(1-中标单位中标报价下浮率)核算。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对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道(井)、渠箱进行清疏;对检查井、雨水井、进水井修复,井盖更换,加装安全防护网;新建、改建排水设施等日常维护;通过安排人员、车辆、设备等形式配合业主单位开展设施巡查工作及汛期应急排涝抢险工作。
3、项目投资约:本工程总投资330.99万元,用于本年度施工投资额累计318.69万元。
4、服务期:1年。
六、资金来源:由鳌头镇2017年度税收分成中解决。
七、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7月31日00时00分至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8 年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指定窗口,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接受报名后,当日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 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2(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九、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0.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0.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1360905886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7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 招标申请公函.pdf 立项.pdf 关于规划及用地的说明.pdf 资金批文.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报名).doc 招标文件(报名).doc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控制价公布函.pdf 图纸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