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1464.2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4]zlzb[gk]2023005
预算金额1464.25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荣梓0591-875257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4]ZLZB[GK]2023005、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4]ZLZB[GK]2023005
项目名称: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642,524.00元
采购包1(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642,52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47,176.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城管委函〔2020〕679号规定:“拆旧、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应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导,参与投标的资源化利用企业必须合法合规(须具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并符合《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及综合利用处理厂规划布点方案》要求。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符合上述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符合上述要求。;(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符合上述要求。;(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如采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料。;(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0-27
至 2023-11-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层1703室福州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仓山区建新镇洪塘馆后42号
联系方式:1396070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层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525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荣梓
电话:0591-8752579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受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4]ZLZB[GK]2023005、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4]ZLZB[GK]2023005
项目名称: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642,524.00元
采购包1(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642,52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47,176.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 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七(洪湾路东侧)项目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 | 1(项) | 否 | 服务内容:包括征收红线范围围挡建设、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资源化利用等三位一体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等,其他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4,642,524.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城管委函〔2020〕679号规定:“拆旧、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应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导,参与投标的资源化利用企业必须合法合规(须具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并符合《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及综合利用处理厂规划布点方案》要求。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符合上述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符合上述要求。;(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符合上述要求。;(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如采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材料。;(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0-27
至 2023-11-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层1703室福州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仓山区建新镇洪塘馆后42号
联系方式:1396070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层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525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荣梓
电话:0591-8752579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