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视桩基工程进度并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外业工作完成后乙方须及时通知测试结果,外业结束后7日内提交检测试验报告。
检测单位提交所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后的节气(春节、端午、中秋)资金支付时,发包人支付合同额的60%;区财政评审中心核定最终试验与检测费后,甲方按节气时点将核定的试验与检测费将余款一次性付予乙方。
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器费用。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对桩基检测有对比检测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贵负责
1、甲方责任:
a、提供载荷试验,勘察资料,桩位平面图、施工记录等技术文件;
b、负责指定需测桩位置及提供测试条件;
c、负责动测桩的桩头处理,协调钻机现场移位;提供试验用电、人员食宿条件;
d、负责协调各方关系。
2、乙方责任:
a、按照相关检测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
b、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
c、保质保量完成测试工作,并对测试结果负责;
d、按时提交成果报告一式肆份;
e、因乙方检测结果有误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部赔偿。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