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服务类 |
名称:如皋市2024年东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为常态化做好区照明设施日常维护,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现需对东南片区照明养护服务项目进行重新招采,养护范围:万寿路以东、中山路以南区域,惠政路以南、万寿路以西、花市路以东区域。 响应供应商需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3名维修人员、1名汽车驾驶员,需提供安全员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急管理部门)、含B2以上驾驶证证件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响应供应商需配备1辆14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车、1辆轻型多功能货车,或提供承诺中标7日内购买车辆。现有车辆需提供整车、车辆信息铭牌(作业高度)照片、车主响应供应商购车发票及行驶证,现无车辆需提供银行保函及承诺书。 服务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养护区域内的路灯设施巡查和维修,确保路灯设施运行正常,亮灯率99.5%,并做好巡查和维修台账。 (二)养护区域内的路灯设施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路灯设施安全的运行,设施完好率99.5%,并做好巡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三)每天确保养护区域内路灯控制箱正常运行,遇有故障,立即修复,确保不出现大面积不亮现象,并做好控制箱维修台账。 (四)养护区域内的路灯设施的整洁,特别是灯杆、控制箱定期清洗出新、歪斜调整、编号管理等,确保城市创建要求。 (五)要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路灯维修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制度、路灯报修社会承诺制度、考核细则等。中标人对养护区域内路灯设施安全运行和维修工作安全负责,需和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六)养护区域内路灯设施非正常的人为故障,负责追责赔偿,赔偿价格需经采购人确认。如无法追责,视为正常养护范围。 (七)遇突发事故、抢险、各项重要活动、参观接待任务等应急任务,中标单位要无条件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提前到位、临时加班加点,完成各项突击任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结算。 (八)路灯设施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龙游河公园照明、亮化、喷泉养护材料由中标人提供),材料一律以旧换新,并做好材料进出库及用料地点台账。 (九)每季度中标人需要上报所有的台账,台账要符合绿色照明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每年度进行考核,中标人累计扣分100分,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一)中标人在服务期限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负。 (二)中标人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三)中标人不得拒绝完成招标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四)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 1.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其他规范和标准; 2.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 (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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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办人姓名:冯先生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801228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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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谢楠楠1596293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