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案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运运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委托,就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案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1

办案室设备

一批

27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发售日期:至2024年126日,上午09:00-11:00 ;下午 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3、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室)

4、 在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291400

2、磋商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

人:杨运运,梅洛

电 话:0574-881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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