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
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拟采购产品名称: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1套,具体产品内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拟采购产品预算金额:50万元
二、申请理由: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三、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四、论证时间:2023年04月28日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邓峰、盘姣建、黄丽华、盘春梅、林海梅
一、 采购人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7167363911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七、 申请理由: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函。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何宪斌
联系电话:13907844622
传真: /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文教路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陈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 0774-7882324
传真: /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桃源路财政局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3 M
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拟采购产品名称: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1套,具体产品内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拟采购产品预算金额:50万元
二、申请理由: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三、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四、论证时间:2023年04月28日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邓峰、盘姣建、黄丽华、盘春梅、林海梅
一、 采购人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7167363911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采购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连续性血液净化系统
预算金额(元): 50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 | / |
七、 申请理由: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邓峰 | 专职律师 | 广西宏民律师事务所 |
盘姣建 | 副主任医师 |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
黄丽华 | 副主任护师 |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中心卫生院 |
林海梅 | 主任医师 |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
盘春梅 | 主治医师 |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函。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何宪斌
联系电话:13907844622
传真: /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文教路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陈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 0774-7882324
传真: /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桃源路财政局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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