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项目名称: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16644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1664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的实施是为了统一国控网监测的量值溯源,采购内容包括树脂模拟水样、沉降灰、活性碳盒、气溶胶、二氧化锰、植物灰、动物灰、土壤介质γ核素标准物质,均为特殊定制,国内供应商无法满足定制要求,仅Eckert & Ziegler公司可满足特殊定制需求,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Eckert & Ziegler公司在中国的独家授权代理商。2019年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以及全国31个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国控网监测均使用Eckert & Ziegler公司生产的放射性标准物质。该单位前期实施的辐射环境监测标准物质配置项目,合计约1200万元,采购的亦为Eckert & Ziegler公司生产的放射性标准物质。为了保证国控网监测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量值溯源的统一和一致,本项目需要从原有供货商处添购,且项目金额不超过原项目的百分之十。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31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9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 胡飞
联系电话: 0571-28869209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2023标准物质采购项目.pdf
1.1 M
采购人: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项目名称: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16644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1664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的实施是为了统一国控网监测的量值溯源,采购内容包括树脂模拟水样、沉降灰、活性碳盒、气溶胶、二氧化锰、植物灰、动物灰、土壤介质γ核素标准物质,均为特殊定制,国内供应商无法满足定制要求,仅Eckert & Ziegler公司可满足特殊定制需求,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Eckert & Ziegler公司在中国的独家授权代理商。2019年第二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以及全国31个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国控网监测均使用Eckert & Ziegler公司生产的放射性标准物质。该单位前期实施的辐射环境监测标准物质配置项目,合计约1200万元,采购的亦为Eckert & Ziegler公司生产的放射性标准物质。为了保证国控网监测和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量值溯源的统一和一致,本项目需要从原有供货商处添购,且项目金额不超过原项目的百分之十。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北京树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31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9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 胡飞
联系电话: 0571-28869209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2023标准物质采购项目.pdf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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