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专网一期工程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量子保密通信党政军警专网一期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ZFCG-201845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21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盾量子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8号
成交金额:2339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本项目无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纵原、刘帆、唐方方、朱君颜、王晓云、王福利、鲍力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
联系人:尹加龙
联系方式:0557-30222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
项目负责人:周 芳 联系电话:0557-3032553
收费标准: 无 收费金额: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4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联系电话:0557-30222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452采购文件
货物服务报价表1
货物服务报价表2
货物服务报价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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