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新城航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纵五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7: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空港新城航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配套道路(纵五路)新建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新城航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纵五路)新建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江发改许发[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港新城航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纵五路)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空港新城纵五路(飞鹰路至规划支三十一路段)
2.2 工程规模:新建道路长1850米、宽16?32米,其中飞鹰路至规划支三十路段道路长1511米,宽32米;规划支三十路至规划支三十一路段道路长339米,宽16米。项目飞鹰路至规划支三十路段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4车道;规划支三十路至规划支三十一路段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2车道。主线路段设桥梁2座、箱涵1座、下穿机场路U型地下道路段长354米,全线同步建设雨(污)水等地下管线及交安、照明、景观等相关配套工程;机场路“路改桥”附属工程设桥梁1座,同步对桥头接线进行改造恢复。
2.3 招标范围:空港新城航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配套道路(纵五路)新建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土方、排水、铺装、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及其他相关配置项目等内容。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390日历天,保修期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218.15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机电技术应用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或建筑电气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或相近专业】;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4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须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造价在9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11其它要求:
3.11.1投标人2023年6 月至2023年8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8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
7.2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鑫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丁沟光林村东阳组、丁东村西厦组 |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
邮编:225200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卢向兵 | 联系人:陈刚 |
电话: / | 电话:0514-87880356 |
传真:/ | 传真:0514-8785788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46324573@qq.com |
10.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