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养护工程专项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养护工程专项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工作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
2.1.2工作内容:对高速集团所属17个分公司的47个已竣工决算养护工程实施专项审计。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完成全部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高速集团所属17个分公司的47个已竣工决算养护工程重点审查以下内容:①建设程序是否规范;②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问题;③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④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⑤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完整、真实性;⑥项目建设和施工管理情况;⑦结余资金情况。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1标段 | 承德分公司 | 承赤高速公路2019主体养护工程 |
京承高速公路2019年主体养护工程 | ||
承朝高速公路路面及桥面病害治理等工程 | ||
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 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大华岭隧道加固工程 | |
宣大分公司 | 宣大高速K160+130避险车道病害治理工程 | |
张家口区域(宣大高速公路)涉奥路段迎科奥网络安全应急保障项目 | ||
宣大高速公路冬奥会交安设施增设工程 | ||
1标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万元):31224.76 | ||
2标段 | 承秦分公司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承秦高速秦皇岛段) |
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庙岭临时主线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 | ||
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京秦分公司 | 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2019年主体养护工程 | |
京哈北线分公司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京哈北线(清东陵高速)工程 | |
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玉田主线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 | ||
京秦高速公路津冀界至遵化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荣乌分公司 | 荣乌高速公路省界主线站拆除改造工程 | |
荣乌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 | ||
荣乌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张涿分公司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ETC门架) | |
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京昆高速公路冀京界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 | ||
河北省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张家口段) | ||
京沪分公司 | 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拆除省界实体收费站工程 | |
G2京沪、G4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 ||
2标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万元):32619.49 | ||
3标段 | 石黄分公司 | 黄石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石家庄衡水片区) | ||
石安分公司 | 京港澳、青兰高速公路(石安段)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京港澳高速公路临漳主线站(含新旧两站)、青兰高速公路涉县主线站拆除改造工程 |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石家庄衡水片区) | ||
青银分公司 | 青银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石家庄衡水片区)施工二标段工程 | ||
青银高速公路拆除主线站工程 | ||
3标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万元):30642.94 | ||
4标段 | 邢汾分公司 | 邢汾高速公路冀晋界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 |
邢汾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 ||
邢汾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 | ||
邢汾高速公路牛豆台大桥段增设声屏障工程 | ||
邢衡衡水分公司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石家庄衡水片区)八标段 | |
河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石家庄衡水片区)八标段 | ||
邢衡邢台分公司 | 河北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 |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 ||
大广分公司 |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G45)冀京界固安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 | |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 ||
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冀豫界大名主线收费站拆除改造工程 | ||
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 | ||
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 ||
廊坊分公司 | G0121京秦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路面病害治理工程 | |
4标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万元):30556.71 | ||
合计(万元):125043.9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人员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3.2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4个标段投标,只可中标1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参与过标段中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或跟踪审计,不得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
联系人 | : | 丁燕、周靖 |
电话 | : | 0311-66726762 |
招标代理 | :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联系人 | : | 苏东强、张坤、王冠一 |
电话 | : | 18931106855、15632472816 |
电子邮件 | : | hxzb0314@163.com |
惠招标平台 | : | 400-780-9998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专业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至少包含:路面工程、隧道工程和公路机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注:一项公路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指一个合同或多个合同,但工程内容至少包含:路面工程、隧道工程和公路机电工程。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审计服务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中(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审过2个公路工程(路面工程或隧道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其他人员 | 5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名,工作人员3名(其中机电工程相关专业1名、财务人员1名)。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1至标段4的先后顺序评标,如果某一投标人在前一标段评标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评标时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以数量多的优先,数量相等时以金额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服务期限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银行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保证保险、纸质担保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证保险、纸质担保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内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如有)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的情形;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商务及技术部分:9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
3.6.1 | 信息 查询 | 本款修改为: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银行保函(电子)、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银行保函(电子)、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
3.9.1 | 评标结果 | 本款补充: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商务及技术部分 | 90分 | 业绩 | 5分 | 投标人满足“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3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5分 | 项目负责人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3分。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主审公路工程(路面工程或隧道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
总体方案 | 20分 | 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合理、清晰、详细、全面,具有建设性意见及措施,得16.0(不含)-20(含)分;较合理、清晰、详细、全面,得12.0(不含)-16.0(含) 分;一般,得12.0分。 | |||
审计范围、内容、步骤及程序 | 15分 | 审计范围、内容、步骤及程序明确、合理、可行性强,得12.0(不含)-15.0(含)分;较明确、合理,得9.0(不含)-12.0(含)分;一般,得9.0分。 | |||
工作进度安排 | 10分 | 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全面性强,得8.0(不含)-10.0(含)分;合理性、全面性较强,得6.0(不含)-8.0(含)分;一般,得6.0分。 | |||
工作质量控制 | 15分 | 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和方法可行有效,程序合理明确,得12.0(不含)-15.0(含)分;较可行有效、程序较合理明确,得9.0(不含)-12.0(含)分;一般,得9.0分。 | |||
履职承诺 | 5分 | 承诺遵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审计意见和咨询意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详细、全面、条理清晰,得4.0(不含)-5.0(含)分;较详细、全面、条理较清晰,得3.0(不含)-4.0(含)分,一般,得3.0分。 |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15分 | 投标人满足“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得9分。 项目组人员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中每有一名高级职称人员加2分,每有一名中级职称人员加1分,最高加6分。高级职称人员和中级职称人员不叠加计算。 | |||
2.2.4(2)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以上各项如出现缺项、漏项时,该项按“ 0 ”分计。
3、打分时保留1位小数,计算得分时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