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2年6月13日15 时30 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据清政办[2021]78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18202847072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嵩溪镇、福宝园)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嵩溪镇91万元、福宝园58.8万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州鑫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5日。
据清政办[2021]78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6月13日至6月1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