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投田湾河公司水电站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拟对某流域三个水电站进行收购,需要对三个水电站所属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法律服务,现对提供法律尽调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机构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向比选人提出比选申请。

一、项目概况

某流域三个水电站位于甘孜州泸定县境内,交通较为方便,从雅安市自驾车程三小时左右。三个水电站,相距最远14公里左右,总装机容量80MW左右,同属一家民营发电企业。

田湾河公司拟收购三个水电站资产,需要对其所属两个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拟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此工作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在后期协助田湾河公司完成投资收购行为,在全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和提供必要的书面法律文件。

二、比选项目范围及期限:

1.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服务。

2.承包方应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提交《尽职调查报告》

3.承包方在发包方后续投资收购全过程中法律服务支持。

三、比选工作内容

接受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三个水电站资产所属两个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分别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在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行为的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并提供《投资协议》《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法律文件。

四、对潜在比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独立单位;

2.比选响应人应具备三年内(2021-2023开展资产1亿以上资产或企业法律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经验(上述通过其他佐证资料证明企业资产规模);

3.比选响应人近3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似工作经验

5.本比选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五、比选文件发售安排

比选文件一套,定于2024年73日至78日工作时间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1817室发售,每套收工本费15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购买比选文件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受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1810:00 时,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专人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南楼1801办公室。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叁套,U1(文档采用WORD 2000*.DOC格式,报价表采用Excel 2000*.XLS格式)。迟到的比选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八、发布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及“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2

邮政编码:610015

  人: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2888245529  88245518

    真:(02885245575

 

2024年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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