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5套商品独立出租(年租金详见下述表格,租期3年)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q20240919000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5套商品独立出租(年租金详见下述表格,租期3年)

项目编号

ZZCQ2024091900029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1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5套商品独立出租(年租金详见下述表格,租期3年)详单

序号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产权证号

用途

楼层

租赁面积(㎡)

招租底价

(元/年)

评估价值

(元/年)

保证金设置

(元)

原租赁合同到期时间

装修

情况

1

N0109FCZZ248768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1#101室商品房出租

蒙(2020)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29555号

商业服务

-1层至2层

建筑面积:285.27(另含地下室134.69)

55400.00

55400.00

12000.00

2024年10月31日

精装

2

N0109FCZZ248769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1#105室商品房出租

蒙(2020)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29550号

商业服务

-1层至2层

建筑面积:298.67(另含地下室173.03)

55400.00

55400.00

12000.00

2024年11月24日

简装

3

N0109FCZZ248770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1#110室商品房出租

蒙(2024)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09587号

商业服务

-1层至2层

建筑面积:347.96(另含地下室154.45)

57700.00

57700.00

12000.00

2024年11月4日

简装

4

N0109FCZZ248771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2#103室商品房出租

蒙(2020)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29462号

商业服务

-1层至2层

建筑面积:299.01(另含地下室145.62)

55400.00

55400.00

12000.00

2024年11月4日

精装

5

N0109FCZZ248772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21#115室商品房出租

蒙(2020)通辽市不动产权第0029557号

商业服务

-1层至2层

建筑面积:126.50(另含地下室62.61)

44000.00

44000.00

10000.00

2024年10月31日

精装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独立招租

所在层数

详见招租清单

租赁面积约(㎡)

详见招租清单

租赁期限(年)

均为3年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预付、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均为原承租方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情况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详见招租清单

评估基准日

2024年5月8日

评估机构

内蒙古德丰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详见招租清单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5007761155939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新工四路东侧(通华集团南侧东郊四委)

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霍煤通顺碳素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此次出租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租赁标的均以年为单位进行招租,每个标的招租期限均为3年。

3、本次出租标的均处于原承租方使用状态,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期详见招租清单。本次出租标的如原承租方承租,则按照原租赁合同到日期次日起续租;

4、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非原承租方承租,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自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原承租方搬离出租标的,并向出租方支付原租赁合同到期日起至搬离标的期间的租金,由出租方负责督促原承租方的搬离工作。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全胜  13604752187

      勘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兴世纪城小区

6、本次出租涉及的标的面积、标的图片以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承租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承租标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承租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商业房租赁合同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商业房租赁合同书》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出具《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本次租赁标的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预付、一年一付,中心仅负责首年租金结算,剩余租金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年度租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4、本次租赁标的在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

5、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及用途合理使用标的,出租房产内不可经营扰民性质的娱乐性场所,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果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取暖费、物业费、房产税、土地税等税费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排污费、卫生费(门前三包)、其他经营费用及因修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费用。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工作,如需改造房屋内部装修,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因漏水、漏电、漏气、物品脱落等安全事故给承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及经济赔偿等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费等全部费用)。

9、租赁期满后并不再续租时,因乙方的装修装饰行为而产生的不可移动的装饰物、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可移动的物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并对装修改造过的墙体给予恢复原状,装修装饰及清理拆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无论何种情形,甲方均不对乙方的装修装饰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10、装修装饰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且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及不影响房屋安全使用及不侵犯相邻权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对该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饰,承租方必须保证防火通道及上下水、线路管道通畅,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该标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12、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商业房租赁合同书》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商业房租赁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商业房租赁合同书》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及时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租赁、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5、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详见“特别告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详见招租清单

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出租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后和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详见E交易竞价大厅各标的对应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年租金的5%,原承租户以底价成交的按年租金的3%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白斌 13948559977、张旭 18586098677 

技术支持

艾伦 18586095993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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