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齐河县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普通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RCC-21-2024-WZ-QSK-001
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为齐河县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普通硅酸盐水泥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玉秀水库位于齐河县城区北部,京台高速齐河立交东侧,晏黄沟西侧,总库容93.8万m³。玉秀水库蓄存晏黄沟雨洪水,向周边耕地提供灌溉用水。新建玉秀水库从晏黄沟取水,引水口位于晏黄沟刘林南桥北侧,取水口以上流域面积38km²。其中:
新建玉秀水库位于齐河县晏北街道,占地面积370.24亩,坝轴线总长2085m,正常蓄水位20.70m,死水位15.80m,水库总库容93.80万m³,死库容4.83万m³,兴利库容88.97万m³,坝顶高程21.30m,挖深5.5m,为下挖式(水泥搅拌桩截渗)坝型。
六六河治理长度1775m,治理范围自六六河桩号0+000~1+775,河底比降采用1:6000,设计河底宽度18m,河道两岸边坡进行护砌。除涝水位以上边坡采用植草砖护砌,护砌顶高程同防洪水位,以上边坡采用草皮护坡,边坡1:3.5。
北牛角沟治理长度4175m,治理范围自北牛角沟桩号0+000~4+175。全线进行清淤疏浚,对桩号0+286~3+087两岸边坡进行护砌。河底比降采用1:3500,护砌段设计底宽为14m,其余段设计底宽4m。除涝水位以上边坡采用草皮护坡,边坡1:2。
2.2采购内容:
(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招标采购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3〕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未在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n)进行合格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铁建云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和资料提交工作,申请加入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册,积极参与中国铁建系统内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提升物资质量、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
4.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4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成熟的制造加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2023年)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报价;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报价包件唯一授权函(鲜章)。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本次采购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4年9月9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线上缴纳标书费、保证金。
5.3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标书费、保证金电汇至采购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汇款备注: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保证金和标书费要分开汇款。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齐河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户 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齐河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
账 号:99011231021004443472
汇款备注:项目部简称+(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投标人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4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招标时间
7.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14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7.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元大厦
联 系 人:张旭阳 部长
业务人员:郭学智
联系电话:17606359651
业务邮箱:gdwzsb@163.com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刘桥镇中铁二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杨玮光
电 话:18854890763
电子邮箱:663813065@qq.com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FS-001 |
水泥 |
PO42.5 |
吨 |
5000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玉秀水库 | 1000 | 10000 | |
合计 |
注: 1、此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工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各物资需求数量在过程中有调整,以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调整,按中标单价结算。
附件2: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齐河县玉秀水库项目经理部
采购招标文件申请表
采购编号:CRCC-21-2024-WZ-QSK-0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报价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采购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同一采购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