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临时堆放场一年使用权(第三次)公开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生13560616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金安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临时堆放场一年使用权(第三次)公开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1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临时堆放场年使用权(第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古镇镇水务事务中心委托,中山市金安拍卖有限公司于2023228日(星期1500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临时堆放场一年使用权(第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竞买报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三、竞价时间:2023228日(星期15:00分竞买人需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系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随机竞买号)。

四、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临时堆放场一年使用权(第次)

堆放桩号

K25+248-K25+368

处于水道

西江水道

堆放规模

4540.3平方米(长:平均123米,宽:平均38米,堆放限高约5米)

存放物品种类:砂、碎石(详见《租赁合同》

附:①《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堆放场地形图》,

②《中山市古镇镇砂石堆放场规范化管理细则

具体以每年审批出具的《河道管理范围存放物料批准证》为准)

经营期限起止日期

以《标的物交付确认书》载明的交付日期为准,经营期限为一年。

起拍价

120万元/年

保证金

25 万元

竞价幅度

1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备注

标的对应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6.8104亩(详见《租赁合同》)

中山市古镇镇砂石堆放场规范化管理细则

《中山市古镇镇洼口4号砂石堆放场地形图》

五、网上报名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227日上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2、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拍卖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然后在交易平台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申请人方可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注册账号指引链接:

https://ggzyjy.zs.gov.cn/artical/83/219388)。

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3、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报名页面的附件处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必须在2023227日下午16时00分前按本公告和保证金缴纳通知书的规定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号。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须将保证金逐笔汇入参拍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

2、申请人在交易系统的报名受理通过后,方可获取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各申请人不同拍卖标的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该申请人缴纳对应拍卖标的保证金使用。申请人应在交易系统提供的银行中选择其一申请保证金缴款账户,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

3、保证金仅限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

4、保证金有效到账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到账,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确认,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七、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网络拍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交易系统的出价规则报价。在竞价周期倒计时结束前,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竞价周期自动延时至3分钟,并重新开始倒计时。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买受人。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可于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方可进行竞价。为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需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提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交易系统规定时间内报价,交易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报价行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系统—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网上操作流程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综合交易拍卖管理-竞买人操作手册V1.4-20201010》。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金安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560616999(联系人:魏生)

九、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拍卖会经委托方确认有优先权人。

2、标的按其对应场地的现状(不含场地及场地上的砂石、地上附着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等)进行经营权拍卖。如遇洪水等特殊情况,堆放场须服从防洪统一调度,不得妨碍防汛抢险。

3、拍卖人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视频和拍卖人的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口头介绍、说明等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名称、桩号、存放规限、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起止日期等不作承诺保证。如与拍卖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实际情况有出入的,以拍卖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实际情况和委托人确认为准,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4、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实地详细查看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现状、核对资料,并应于拍卖会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拍卖标的所属单位详尽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对标的全部瑕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并请充分考虑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金和费用。竞买人应就上述问题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竞买人自己的原因未核对拍卖标的资料或未实地查看标的对应场地而导致竞买人对标的及其对应场地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5、为方便竞买人竞价,拍卖标的以一年使用权费作为起拍价。拍卖成交的,拍卖人与买受人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成交总价为一年使用权费、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的总和。

6、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36日下午5时前,下同)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范本详见附件)。《租赁合同》由委托人制定和提供,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与拍卖人无关。

7、买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5日内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100万元整,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标的具体交付日期,以《标的物交付确认书》载明的交付日期为准,并以交付日期开始计租。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该标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场地经营证照及运输许可等事宜。

2、如因政府行政行为或有关政策出现变动,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成交标的无法将实物交付给买受人使用的,委托人、拍卖人给予免责,买受人已交付的价款(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各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上述部分内容为《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的不完全列举,最终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为准。

4、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承诺在上述约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标的物交付确认书》和其他拍卖文件,并一次性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等款项。若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和缴清全部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并处置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于委托人指定账户,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于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额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全款于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于委托人指定账户,若租金按季度支付,后续租金支付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十三、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34315元佣金给拍卖人。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四、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3221日的《中山日报》

十五、标的展示时间:2023223日至2023224(电话预约)

十六、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金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0-882220183、13560616999魏生;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48号加和领御名苑2-206卡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金安拍卖有限公司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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