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清县医院
乙方:福州市东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4]FJGC[GK]2018022的闽清县医院关于心电监护仪等设备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2 | 2-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犬伤净冲洗装置 | 1 | 66800 | SDC-CJ2000B SDC-CC1000 |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1年 | 闽清县医院 | 田澍/18965039186 | 福州市东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8960868170 | ||||
合计: | 66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捌佰元整(¥66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闽清县医院;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标的的参数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内容,满足临床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设备按照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以及招标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验收方法: 出厂检验:乙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按 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甲方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甲方医用材料与设备服务中心工程师和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甲方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的95%。余款5%待质保期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90个工作日。。
10、违约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其中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6个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免费保修期12个月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闽清县医院 | 乙方: | 福州市东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0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7层南1B、南3、南5A、南4B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学瑞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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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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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965039186 |
联系方法: | 1896086817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总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010100100173979 |
签订地点: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