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边镇集镇供水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锦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公司名单: 福建省艮众建设有限公司、长衢(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步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22万元;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 50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外发出的邀请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11月14日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 11 月 25 日 10:00 时。提交地点为: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评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仟 元整(¥4000 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 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人民政府;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 138 5029 2775 联系人: 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锦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 180 5058 7333 联系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