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9-441900-04-01-263374
预算金额44936.78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东晖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静仪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
性质 更正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9-441900-04-01-263374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东莞滨海湾新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新区财政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挡土墙、钢护栏、边坡防护、特殊路基处理、路基排水、路面工程等;(2)桥梁工程,包括桥梁基础、主桥拱肋、横撑、吊索、主桥下承式系杆钢箱梁、过渡墩与引桥、梯道桥、观景平台、桥下应急池、桥梁声屏障、桥上警示标志、桥梁健康监测系统等;(3)综合管廊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基坑维护工程、顶管段的施工、消防排水工程、供电与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支架及排管等;(4)市政配套管线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土建)、通信工程(土建)等;(5)照明工程,包括道路照明、大桥景观照明;(6)交通工程,包括标线、标杆、标志板等;(7)监控、信号灯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设施、电子警察系统、监控工程土建等;(8)绿化工程,包括种植土回(换)填、道路中分带绿化、人行道乔木、桥下绿化、桥上绿化、种植灌木、植草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规模:西起于东环一路平面交叉口,止于福海路平面交叉口:线路由西至东依次与东环一路、福海路平面交叉,与西侧河堤路、东侧河堤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立体交叉;与东湾大道相接。道路设计起讫桩号为K0+000~K1+171.900,按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60km/h的标准建设,全长约1172米。其中,桥梁长度:1.3+(1×30)+(45+65+4×85+57+45)+(3×30)+(1×30)+1.3=704.6米。

招标内容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BHFBHC12400902)
各投标人:
2024年09月19日发布的《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一)作如下修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会时间和投标会地点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5 日0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
二、招标文件第2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13项修改为:
15.1.13 如发包人有提供弃土场,本项目的挖方弃土中标人必须在发包人提供的弃土场处理,土方、石方外弃运距按实际计取,不支付消纳费。如发包人不提供场地,本项目的挖方弃土由中标人自行在新区范围外处理,土方、石方外弃运距按15km计取,消纳费按28元/立方米综合包干,结算时单价不作调整并按东莞市财政局文件提供消纳凭证。其中,大件材料设备(如钢箱梁等)运距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拆除工程运距按5km计取,不考虑消纳费。
三、招标文件第3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修改为:
5.2.1投标会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公证机关(如有)进行公证。
四、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第112页专用条款第80.2款修改为:
80.2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其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的支付方式:
(1)施工合同签订后,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项目安措费组成清单及支出计划经监理、发包人审批合格并提交请款报告后 30天内支付至50%:
(2)完成工程总量的 60%时,承包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人、发包人考评合格的,在承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及后 30天内支付至70%;
(3)完成工程总量的 90%时,承包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人、发包人考评合格的,在承包人提交请款报告后 30天内支付至9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质安监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说明》/《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无质安监部门介入的工程则由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出具意见)后,于承包人提交请款报告之日起30日内支付剩余10%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用。
(5)申请该第二和第三笔费用时,承包人需提供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已投入费用清单明细、发票及现场照片资料。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相关考评要求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96.10款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
五、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第135页第96.10款增加第(29)项内容:
(29)对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考评节点及违约处理如下,(具体现场考评打分项以发包人开工后发送为准):
①第一次考评:完成工程总量的60%时。
②第二次考评:完成工程总量的90%时。
③考评由发包人牵头,新区财审中心、新区城建局作为成员,共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考评。
④经监理公司、发包人考评(第一、二考评),承包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考评未达到合格的,考评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予10000-30000元的违约金。整改完毕后,考评组组织复查,复查后仍未达到合格的,继续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对不合格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每次处予 20,000-50,000 元的违约金,并上报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六、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第136页专用条款第96.11款修改第(8)项,并增加(9)~(11)项:
(8)措施费中钢便桥、拼装支架、临时墩等临时工程,已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9)基坑、管沟开挖、桩基等软基处理部分隐蔽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需提供反映基坑、管沟开挖施工情况的照片或录像等,反映桩基等软基处理的原始桩记录、甲方批准的能放映原始地面标高的桩基布置平面图、桩基检测报告等。提供的照片纪录要有参照物或标注设计桩号等。
(10)电力迁改等拆改项目,进度款支付及结算需提供拆除材料设备的移交清单、残值处理方式说明。
(11)余泥渣土(含建筑垃圾)消纳费用,进度款支付及结算需提供相关《东莞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消纳证明文件、处置联单、相关合同、支付凭证(或发票)等资料。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施工合同-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桥工程20240914(发出稿)”作废,新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9月29日

工期(交货期)

973

最高投标限价(元)

449367839.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该项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40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单跨跨径≥50米的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含工程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9年01月0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9-20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5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5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15 09:30:00
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

办公地址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

招标人联系人

罗东晖

联系电话

0769-26889919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市住建局右侧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静仪

联系电话

0769-38894588-137

招标监督机构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9-26889862

发布责任人

张静仪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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