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虞发改设计〔2022〕8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虞区交复〔202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为现状南北中心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路线线位采用现状老路线位。路线起点位于与江东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3+510;终点位于在建杭绍甬高速交叉处以南约1km,终点桩号K15+310;路线全长11.8km。其中起点至杭甬高速公路段(K3+510~K5+000)为利用段,完全利用段长1.49km;杭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K5+000~K15+310)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形式快速化改造,起点顺接现状杭甬高速分离式立交桥,沿现状南北中心大道向北,主线在环镇南路至伞城大道交叉口以南约400m范围内采用地面道路敷设形式,向北以高架形式连续上跨伞城大道、在建G329国道、振兴大道后落地,快速化改造路段长10.31km。项目实施期间,全线采用“边通车边施工”的实施方案。
本项目主线高架共设置桥梁9005.9m/2座【其中特大桥8957.86m/1座,特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 梁,先简支后连续,跨越平交口和河道采用钢混组合梁和悬浇连续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大挑臂双柱式墩,互通区部分采用门架墩,落桥处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48.04m/1座,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矮 T 梁,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墩、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互通立交4座【分别为伞城大道互通、许家互通、边沥线互通、振兴大道互通:①伞城大道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5+500.000~K6+938.600,全长1438.600m;匝道总长755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1022.6m/1座、匝道桥梁 540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②许家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8+211.500~K10+510.000,全长2298.5m;匝道总长1750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2298.5m/1座、匝道桥梁1299.3m/4 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③边沥线互通为半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12+971.800~K13+732.600,全长760.8m;匝道总长699.056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760.8m/1座、匝道桥梁510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④振兴大道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13+827.400~K15+310,全长1482.6m;匝道总长800.928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1044m/1座、匝道桥梁 574.8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主线地面道路共设置桥梁639.44m/11座【其中大桥126.04m/1座,为拼宽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和T梁,第一联结构连续,第二联采用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轻型台,墩台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441.32m/8座、小桥72.08m/2座,其中拼宽中小桥224.16m/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或预应力砼矮T梁或预应力砼T梁,结构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桥台采用轻型台或柱形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涵洞17道(钢筋砼圆管涵14道,钢筋砼箱涵3道),平面交叉11处(中分带开口平面交叉9处、右进右出平面交叉2处)。
本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标准进行设计,主线高架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桥梁宽度27m;主线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50m。
2.3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YB-HBJC01标段:
第YB-HBJC01标段: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的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2、编制环保应急预案;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环境专项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预计57个月。
2.4质量目标: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记录认证合格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从事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工作组:不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资料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形式的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1、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认定证书或记录认证合格证书、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第一步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须签字盖章)在2023年4月21 日16:30之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报名资料将拒收)发送至邮箱 1131648124@qq.com
3、第二步 供应商的纸质报名资料开标前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采用纸质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306号D区上虞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北地区基础设施及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虞发改设计〔2022〕8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虞区交复〔202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为现状南北中心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路线线位采用现状老路线位。路线起点位于与江东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3+510;终点位于在建杭绍甬高速交叉处以南约1km,终点桩号K15+310;路线全长11.8km。其中起点至杭甬高速公路段(K3+510~K5+000)为利用段,完全利用段长1.49km;杭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K5+000~K15+310)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形式快速化改造,起点顺接现状杭甬高速分离式立交桥,沿现状南北中心大道向北,主线在环镇南路至伞城大道交叉口以南约400m范围内采用地面道路敷设形式,向北以高架形式连续上跨伞城大道、在建G329国道、振兴大道后落地,快速化改造路段长10.31km。项目实施期间,全线采用“边通车边施工”的实施方案。
本项目主线高架共设置桥梁9005.9m/2座【其中特大桥8957.86m/1座,特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T 梁,先简支后连续,跨越平交口和河道采用钢混组合梁和悬浇连续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大挑臂双柱式墩,互通区部分采用门架墩,落桥处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48.04m/1座,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矮 T 梁,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墩、柱式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互通立交4座【分别为伞城大道互通、许家互通、边沥线互通、振兴大道互通:①伞城大道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5+500.000~K6+938.600,全长1438.600m;匝道总长755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1022.6m/1座、匝道桥梁 540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②许家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8+211.500~K10+510.000,全长2298.5m;匝道总长1750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2298.5m/1座、匝道桥梁1299.3m/4 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③边沥线互通为半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12+971.800~K13+732.600,全长760.8m;匝道总长699.056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760.8m/1座、匝道桥梁510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④振兴大道互通为菱形互通,主线范围为K13+827.400~K15+310,全长1482.6m;匝道总长800.928m。互通区内共设置主线桥梁1044m/1座、匝道桥梁 574.8m/2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装配式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矩形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主线地面道路共设置桥梁639.44m/11座【其中大桥126.04m/1座,为拼宽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和T梁,第一联结构连续,第二联采用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轻型台,墩台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441.32m/8座、小桥72.08m/2座,其中拼宽中小桥224.16m/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或预应力砼矮T梁或预应力砼T梁,结构简支、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桥台采用轻型台或柱形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涵洞17道(钢筋砼圆管涵14道,钢筋砼箱涵3道),平面交叉11处(中分带开口平面交叉9处、右进右出平面交叉2处)。
本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标准进行设计,主线高架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桥梁宽度27m;主线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50m。
2.3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YB-HBJC01标段:
第YB-HBJC01标段: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的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2、编制环保应急预案;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环境专项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预计57个月。
2.4质量目标: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记录认证合格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从事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工作组:不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资料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形式的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1、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认定证书或记录认证合格证书、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第一步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须签字盖章)在2023年4月21 日16:30之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报名资料将拒收)发送至邮箱 1131648124@qq.com
3、第二步 供应商的纸质报名资料开标前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采用纸质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306号D区上虞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绍兴市上虞区称山北路306号客运中心交通大厦11楼 | 地址: |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
邮政编码: | 312300 | 邮政编码: | 310030 |
联系人: | 俞女士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0575-82963992 | 电话: | 0571-85393046 |
传真: | 0575-82963992 | 传真: | 0571-85393046 |
日期: | 2023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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