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
2
天
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bzy磋2024-006
预算金额
30万元
招标公司
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桂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爽1569712222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1
公告正文
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Y磋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孝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30万元,招标人为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桂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包括:约13875.09m°征收房屋拆除工作,在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建筑物及附属物和附属设施(水电气等)的拆除、残渣清运、环保降尘等任务。(详 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的财务报表;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连续近三个月的纳税 和社保缴纳证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贲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木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 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营业范围内应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2019年5月份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反商业 道德劣迹和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②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对象为供 应商)、提供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供应商),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湖北中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 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本章第二款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壹 份,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勿胶装)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孝感市碧桂园城市之光19幢二单元1305号房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孝感市碧桂园城市之光19幢二单元1305号房
七、其他 项目编号:HBZY磋2024-006 项目名称: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桂桥家具城拆除工程,包括:约13875.09m³征收房屋拆除工作,在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建筑物及附属物和附属设施(水电气等)的拆除、残渣清运、环保降尘等任务。(详 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丹阳办事处桂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孝感市孝南区北京路65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孝感市碧桂园城市之光19幢二单元1305号房 联系人: 李爽 电 话: 1569712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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