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项目部就配电箱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书,择优选择单位进行商务和技术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4年10月07日10:00之前送达至采购人(或以PDF电子版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本次采购材料系框架内直采直供,不属于本公司名录内供应商请勿报价,感谢您的配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潍宿高铁临沂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2、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门(广场路)
3、联系方式: 李稳,13385399779
二、采购内容
配电箱(规格型号详见报价函),分为一个包件,包件1:PDX-01。
三、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如果抽检不合格,所有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清退出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山东中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门(广场路)中铁十四局潍宿高铁临沂段工程项目部工地。
交货时间:根据电话或传真通知的要求时间运至上述交货地点。乙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供货,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因卖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合同。
五、报价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材料报价为到站含税单价;
2、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出库、运输、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六、付款方式
甲方计量款到位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每月20-30日支付上月货款的80%,次月支付1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依此类推,乙方供货结束后6个月返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延期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当货款延期支付时间超过6个月,且乙方提出终止合作并主张违约金(包含利息)时:违约金起算点按应付之日起延缓6个月,期间不计违约金;若甲方超过6个月仍未支付,甲方自6个月期末后起算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已付款项不作为违约金计算基数,2年内付清,则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费款项总额的2%。
七、评审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审法,通过报价对各报价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由高到低选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