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学院食堂一次性产品(含餐盒等)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金丽招2022018-1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丽水学院
招标联系人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鸿鹄0578-2832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07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学院的委托,就其丽水学院食堂一次性产品(含餐盒等)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2018-1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学院食堂一次性产品(含餐盒等)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丽水学院食堂一次性产品(含餐盒等)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30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磋商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磋商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获取。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24- 2022年37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734086718@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九、履约保证金金额:6000元。

9.1缴纳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若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9.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保函等形式。

9.3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期满视供应商无违约情况15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以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出具缴纳保证金凭证、收据、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学校以转账方式退还。

十、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3713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开标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竞争性磋商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三、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开标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四、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5.1采购人名称:丽水学院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8-2683700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8-2605979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15.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2271231

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十六、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6.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16.1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16.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五楼会议室,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16.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执行。

丽水学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24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丽水学院食堂一次性产品(含餐盒等)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定稿.doc【磋商文件】丽水学院食堂一次性产品(含餐盒等)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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