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行为管理系统服务
数据采集模块
信息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cxyzb-2024-480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何惠娟028-86661810
中标公司
银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 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SCXYZB-2024-48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 中标人:银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 二、其他: 一、项目名称: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 二、采购人: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编号:SCXYZB-2024-480。 五、协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30。 六、主要标的信息 用 途:本项目为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银保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服务。 数 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主要包含数据采集模块、业务处理模块以及后台管理模块,确保系统稳定使 用,提供环境维护、业务支持、数据迁移服务。 服务期限:2025 年度。 七、采购标的的成本:/. 八、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元)是否通过验收 2024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限公司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信息技术服务项目2024.12 基础服务 费(标准双录): 6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视频文件):2元/件/10分钟; 新单服务费(照片文件): 0.3元/张; 基础服务费(双录智能服务):1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双录智能服务):收费第一阶段:5元/件;收费第二阶段:4.5元/件;收费 第三阶段:4元/件;收费第四阶段:3.5元/件;收费第五阶段:3元/件 新单服务费(人脸识别): 0.32元/次 基础服务费(双录投屏互动服务): 5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线上远程双录投屏互动服务):0.06元/分钟/人 是 2024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2026.12基 础服务费(标准双录):6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视频文件):2元/件/10 分钟; 新单服务费(照片文件):0.3元/张; 基础服务费(双录智能服务):1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双录智能服务):收费第一阶段:5元/件;收费第二阶段:4.5元/件;收费 第三阶段:4元/件;收费第四阶段:3.5元/件;收费第五阶段:3元/件 新单服务费(人脸识别):0.32 元/次 基础服务费(双录投屏互动服务): 5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线上远程双录投屏互动服务):0.06元/分钟/人是 20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限公司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系统信息技术服务项目2024.12基础服务 费(标准双录): 6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视频文件):2元/件/10分钟; 新单服务费(照片文件):0.3元/张; 基础服务费(双录智能服务):1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双录智能服务):收费第一阶段:5元/件;收费第二阶段:4.5元/件;收费 第三阶段:4元/件;收费第四阶段:3.5元/件;收费第五阶段:3元/件 新单服务费(人脸识别):0.32 元/次 基础服务费(双录投屏互动服务): 50000 元/自然年 新单服务费(线上远程双录投屏互动服务):0.06元/分钟/人是 九、定标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十、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发送时间:2024年12月17日。 十一、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银保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6号楼6层。
成 交 价:基础服务费12万元/年; 新单使用费2元/10分钟/单; 新单照片文件服务费0.3元/张; 新单双录智能服务费5元/单; 新单人脸识别服务费0.25 元/次。 十二、评审专家名单: 陈勇(协商小组组长)、冯凯、刘谧(采购人代表)。 十三、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下浮28%收取,不足 4700 元 的,按 4700 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4700.00元。 收款单位: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77868681。 十四、本项目成交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十五、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七、请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 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9层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67099666-9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人: 何惠娟、谭周菊 电 话: 028-866618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弘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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