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2.7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jc20220724b
预算金额123.17万元
招标公司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良顺
招标代理机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710-6666171
中标公司湖北旭泰建设有限公司122.73万元
中标联系人田蕾
公告正文
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CJC20220724B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枣采办备案【2022】ZJC360B号
三、项目名称
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旭泰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枣阳市环城书院东街1号国际商城6幢1单元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122.731085(万元)
工程类 |
名称: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维修改造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田蕾 执业证书信息: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鄂24214154707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慧锋,李明,张良顺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11
2、评审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张庄路)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
联系方式:18071151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枣阳市小张庄路
联系方式:0710-6666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10-6666150
相关下载- 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docx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磋商文件.docx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8/notice_b4e258bb6d604135bf4ee4e05a6d3877.html
2022年7月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CJC20220724B竞争性磋商文件枣阳市市级政府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2项目名称: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枣采办备案【2022】ZJC360B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1.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1.5采购需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1.4预算金额:123.17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4.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4.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携带以下资格和履约能力等证明材料。地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8室(枣阳市小张庄路)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二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上述资格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验证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二室时间:2022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方式:张良顺18071151566地址:枣阳市书院街名称: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柳昶0710-6666171地址:枣阳市小张庄路名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采购人”是指:提出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机构进行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政府机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即“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1.适用范围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710-6666171
3.合格的供应商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服务、商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服务”是指按本文件规定提供的所有服务(如有)。2.4“货物”是指按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手册及其他资料和材料等(如有)。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4.费用承担3.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磋商文件的澄清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5.1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书面通知所有的供应商。7.2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网上公告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7.l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到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采购人则应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磋商文件的修改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9.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的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1.6.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1.5.类似业绩(格式见附件);9.1.4.资格审查资料;9.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9.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1.1.投标函
9.1.1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9.1.10.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9.1.9资源配置计划9.1.8施工方案技术部分9.1.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以上技术部分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供应商的评审。9.1.15.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9.1.14.施工重难点分析9.1.13.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9.1.12.确保安全、文明的技术组织措施
11.磋商报价10.5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图表除外)。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其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函》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2供应商响应文件应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1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如参与项目有多个分包的,应按包分别装订。
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联合体11.3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等报价表格式报出总价。11.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6.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5.1磋商有效期为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供应商经采购结果确认、磋商达成一致后,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15.磋商有效期14.磋商保证金(无)1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用同一密封袋进行封装,封装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字样。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6.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16.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封装袋应注明“在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和法人章。(4)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3)磋商供应商名称。(2)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1)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17.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袋上应写明: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9.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8.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标注及加盖印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21.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为无效处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20.磋商小组的组成
22.磋商21.3.5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但未带身份证原件的。21.3.4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均未到场的;21.3.3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不足的(若有);21.3.2未提供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21.3.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的或与采购项目要求相背离的;
22.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采购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采购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七、公告、质疑24.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2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28.签订合同八、授予合同27.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电子邮箱。供应商未按规定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前提出质疑后期将不再受理。26.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环节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环节当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25.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磋商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方即:采购人或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项目如产生投诉,由财政部门负责处理,招标过程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实行监督。30.采购人、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九、适用法律29.付款方式:本次采购项目的合同由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成交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具体付款方式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
第四章合同书见附件33.采购人要求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代表参加开标会。签署与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供应商代表须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参加或人证不符、身份证无法识别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十二、其它补充事宜32.无。十一、成交信息服务费
二、评审步骤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权重30%,技术权重50%,商务权重20%。基于对服务质量的考虑,本项目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一、评审权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评审办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自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资格审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环节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性检查表》。A.资格性审查:(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将被视作无效响应:B.符合性检查:3.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磋商(5)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4)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2)磋商有效期不足的;(1)总报价是否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2.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未能确定最终需求方案或有效供应商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磋商。(1)磋商小组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进行磋商,并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定有效的供应商。1.第一轮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三)评审磋商小组在第二轮磋商中仍未能确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3)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书面响应,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恶意低价竞争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除外),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服务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1)商务评议
2.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总和。1)磋商小组人员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计分办法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四、评审标准及细则:(2)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前三名),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
项目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 =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方案[15分] | 供应商的施工方案先进可行,施工技术措施符合本项目场地条件及工程特点要求,且详细的得11-15分;施工方案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施工技术措施符合本项目场地条件和工程特点要求的得 6-10分;施工方案基本可行,施工措施制定不详细的得 1-5分;未提供不得分。(以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内容为准) | 15 |
技术部分(50分) | 资源配置计划[7分] | 供应商的资金使用和主要材料用量的计算说明详细完善、思路清晰,劳动力与施工机械设备安排计划科学合理的得 7分;资金使用和主要材料的计算说明基本详细,劳动力与施工机械设备安排计划合理的得 4-6分;资金使用和主要材料用量的计算说明简单描述,劳动力与施工机械设备安排计划基本合理的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内容为准) | 7 |
技术部分(50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配置科学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及质量管理目标明确得7 分;质量保障措施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及质量管理目标明确的得 4-6 分;质量保障措施配置基本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及质量管理目标基本明确的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内容为准) | 7 |
技术部分(50分) | 确保安全、文明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 | 供应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预案与措施针对性强的得7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资源配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预案与措施完善的得 4-6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资源配置基本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预案与措施勉强完善的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内容为准) | 7 |
技术部分(50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分] | 供应商的工程进度保障措施完善合理,且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得 4-7分;工程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以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内容为准) | 7 |
技术部分(50分) | 施工重点难点分析[7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报告非常详细,思路清晰,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7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报告基本详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报告简单描述,勉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以响应文件中编制的内容为准) | 7 |
商务部分(20分) | 项目人员配备[10分] |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分;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每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得3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须加盖公章)(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不予认可。)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0 |
商务部分(20分) | 类似业绩[6分] |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1项可得2分,最高可得6分。须提供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须加盖公章);(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不予认可。) | 6 |
商务部分(20分) | 响应文件编制质量[4分]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打分:响应文件内容编制规范、完整、具体,可得4分;响应文件内容编制较规范、较完整、较具体,可得3分;响应文件内容编制规范性、完整性、具体性一般的,可得2分;响应文件内容编制不规范、不完整、不具体,得1分;(以响应文件编制内容为准) | 4 |
3、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依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人)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采购代理机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日期: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正/副本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投标函附件1:投标函格式二〇二二年月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
3.资格证明文件;2.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1.开标一览表;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4.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疑书)(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4.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1.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工程投标总报价为:(注明币种,并以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4.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传真:地址:供应商:4.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4.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至年月日,共个日历日。
开户银行: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电子函件:电话:
开标一览表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帐号/行号:
项目名称 | |
工期 | |
项目负责人 | |
质量要求 | |
总投标价 | 总投标价 (大写): 元(小写) : 元 |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3、本表后需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注: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的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供应商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年月日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签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采购代理机构: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粘贴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性别:职务: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附件5: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以上条款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一项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公章。3.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件6: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1、投标供应商所述奖励情况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 标 人 情 况 | |||
投标供应商全称 | 经营场所面积 | ||
地 址 | 法人代表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 | |||
近三年的奖励情况 | |||
近三年在政府招标采购及行业集中采购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违约记录 | |||
近三年是否有受到行业协会处罚或存在争议事项说明 | |||
近三年所承担的项目是否出现过重大事故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章):投标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注:投标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关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
年份 | 服务方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本人以独立投标供应商或授权人的身份郑重承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7:日期:年月日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分包;六、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五、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技术文件附件8: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襄阳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五、确保安全、文明的技术组织措施四、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二、资源配置计划一、施工方案
采购单位名称:最终竞标报价书附件9:备注:以上内容投标供应商需详细阐述,格式不限。八、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七、施工重难点分析
竞标人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竞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竞标人对以上修改和最终报价负责。修改后本竞标人的最终报价为:你单位(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经磋商谈判,本竞标人同意对原递交的竞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本最终竞标报价书,不装入响应文件,须事先签字盖章,在开标当天按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枣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人)的枣阳市人才公寓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ZCJC20220724B)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2.以联合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投标人(公司
AI
湖北旭泰建设
限公司
金顺
投标人授权代表
C
金
日期2022年8月10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