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镜湖区居民小区供水设施补短板改造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健177301111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镜湖区居民小区供水设施补短板改造项目监理
二、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结合镜湖区供水管网现状,统筹考虑区域水源条件,拟对镜湖区境内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范围为不属于专营单位的管网及附属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具体包括:居民小区庭院管网、单元楼栋给水立管、生活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分区加压供水立管、水表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范围包含建设规模内所有工程,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2. 项目建设规模:镜湖区境内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分三批,共50个小区。改造工程包含的最大管径约2.5m,给水泵站规模达到约3立方米/秒。
3. 项目建设地点:芜湖市镜湖区。
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监理费约233万元)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建设周期1年。
7.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8.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29%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无。
5. 其他要求:
□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9:15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7月20 日 9:15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 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 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7730111147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3-3866376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 书面形式递交
2.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3-3866376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7730111147
十五、信用标评分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如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9日
二、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三、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结合镜湖区供水管网现状,统筹考虑区域水源条件,拟对镜湖区境内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改造范围为不属于专营单位的管网及附属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具体包括:居民小区庭院管网、单元楼栋给水立管、生活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分区加压供水立管、水表等。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监理范围包含建设规模内所有工程,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的要求。
2. 项目建设规模:镜湖区境内居民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分三批,共50个小区。改造工程包含的最大管径约2.5m,给水泵站规模达到约3立方米/秒。
3. 项目建设地点:芜湖市镜湖区。
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监理费约233万元)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建设周期1年。
7.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8.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29%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无。
5. 其他要求:
□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9:15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7月20 日 9:15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 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 采用保函形式: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账号:/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7730111147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3-3866376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 书面形式递交
2.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3-3866376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7730111147
十五、信用标评分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如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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