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淄博市张店区恒生城市花园15号楼1单元2层东户住宅用房(变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淄博市张店区恒生城市花园15号楼1单元2层东户住宅用房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2/6/14 | 资产处置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30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淄博市张店区恒生城市花园15号楼1单元2层东户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淄博市不动产权第0010252号,建筑面积:148.07平方米,用途:成套住宅,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说明:该房产有抵押,有租赁,租赁期限自2019年4月9日至2039年4月8日。

起拍价:920410.52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变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2年6月27日16:00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如有需要请各竞买人在变卖开始之前前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高新区万杰路107号)办理相关手续。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

账号:311251004379365275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费用的,请各竞买人在变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前往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高新区万杰路107号)办理退款相关手续。

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成交款全部付清后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办理变卖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358503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3585160(荆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9853163325(山东司辅)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