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金额
69.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华春(2024)hcshz017
预算金额69.38万元
招标公司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卫斌185099337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红199099322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春(2024)HCSHZ017
项目名称: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3888.44元
最高限价:693888.44元
采购需求:购置保鲜库设备、智慧仓储系统、小型叉车及液压平板车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保鲜库设备、智慧仓储系统、小型叉车及液压平板车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货期:2024年5月-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 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非专门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投标人。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企业信息资料(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扫描件)领取采购文件。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元):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9日11: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卫斌
联系方式:18509933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联系人:张红
联系方式:19909932256
项目概况
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春(2024)HCSHZ017
项目名称: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3888.44元
最高限价:693888.44元
采购需求:购置保鲜库设备、智慧仓储系统、小型叉车及液压平板车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一四三团特色产业仓储冷链库建设项目-143团设备及信息化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保鲜库设备、智慧仓储系统、小型叉车及液压平板车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供货期:2024年5月-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 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本项目预留资金非专门面向主体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投标人。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携带企业信息资料(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扫描件)领取采购文件。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元):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9日11: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第八师一四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卫斌
联系方式:18509933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29小区石河子熟食品加工基地134栋(57-13)二楼
联系人:张红
联系方式:1990993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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