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景和园(地块一)二期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pdf
金额
466.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6.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1/21
公告正文
惠景和园(地块一)二期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pdf
递交时间:2020-01-21 15:5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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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8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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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分类编号:SG-XC 版本编号:2019-03 生效日期:2019-12-01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 二〇 年 月 (适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 第 1 页/共 51 页 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 “___”。 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 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 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 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 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 “□”表示。 第 2 页/共 51 页 惠景和园(地块一)二期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 招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 2020 年 01 月 21 日 施工招标文件 第 3 页/共 51 页 招标文件目录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资格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 7.评标 8.定标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10.招标议程安排 11.投标有效期限 12.投标费用 13.投标文件 14.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5.各类人员组成 16.投标报价 17.承包合同 18.签订合同 19.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 20.废除中标 21.附件列表 22.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要素与规则 1.资格审查要素表 2.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3.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4.业绩信誉要素表 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0.分级选取法规则 第 4 页/共 51 页 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3.集体议事法规则 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2.拒绝投标的情形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4.围标串标的情形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四、通用条款 1.总则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施工合同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5.招标议程安排 6.投标有效期限 7.投标资格 8.投标费用 9.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报价 11.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 13.细微偏差修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 15.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 17.开标、评标、定标、中标 18.签订合同 19.废除中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 1.开标 2.资格审查 3.评标环节入围会 4.评标 第 5 页/共 51 页 5.定标 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七、附件 第 6 页/共 51 页 一、专用条款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 名 称: [ 珠海市高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99号4004房 ] 邮政编码: 519000 联系人: 曾永飞 联系电话: 0756-3923610 传真: 电子邮件: zbcg1@zhgxjs.com 网址: 1.2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系人: 钟幸文 联系电话: 2533859-8003、13680348280 传真: 电子邮件: 315014866@qq.com 网址: 1.3 项目名称 惠景和园(地块一)二期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 1.4 项目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官塘村北、金鼎中路东侧 1.5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房屋建筑 / 其他 1.6 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5000㎡,含一栋25层高层住宅及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1100㎡,其中地上 约9100㎡,地下约2000㎡。 招标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及经招标人或审图单位审查合 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 工期、包保险、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配合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 包档案资料移交配合等。 2.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等。 3.具体分项工程包 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场地清理和临时路口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 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4.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 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依照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结算原则处理,中标人对此无异 议。 5. 具体约定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1.7 预算金额 [4,662,897.04]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 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 1.8 使用财政 性资金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 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 其它事项 [ ] 全部到位 第 7 页/共 51 页 1.9 资金到位 情况 50%以上到位 启动资金到位 1.10 勘察单位 [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 设计单位 [广州市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2 监理单位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3 预算和最 高投标限 价编制单 位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4 可以提供 的勘察设 计文件 地质资料 [ ]份[ ]页,编号:[ ] 水文资料 [ ]份[ ]页,编号:[ ]。 勘察文件 [ 1 ]份[ ]页,编号:[ ]。 设计文件 [ 1 ]份[ ]页,编号:[ ]。 其它事项 [ ]。 1.15 可以提供 的施工现 场条件 施工用水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400]米。 施工用电 □220V/■380V,■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200]米。 施工道路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 ]米。 施工场地 ■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 ]平方米。 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 其它事项 [1、施工用水以现状为准,中标单位进场后所有现场临时排水、基坑抽水排至周边市政排 水井由中标单位负责。 2、招标人只提供现场现状,施工用水用电、排水排污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 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接通距离远近或后期场地条件变化导致现场出入口、临时道路等调整,均不 因此增减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中标单位进场一个月内完善供水、供电公司缴纳水电费手续。 3、 施工现场临时路口由中标单位进行开设;施工道路在施工现场旁边,中标人有义务应招标人要求,保 障其它借道车辆的通行顺畅。 4、现场条件以现状为准,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不满足 施工条件的,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 5、招标人不 提供临时办公室、生活区所需的临时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 工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6、供材 料、机具堆放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施工临时用场地由中标人负责整理及维护,所使用的场 地必须报请招标人批准;项目周边道路的管理、维护及修复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中标人负责。若中 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场地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中标人可使用其他场地,为本工程施工提 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主张。 7、施工场地 的临时排水、排污,由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设置;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 由中标人使用、管理及维护,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所需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8、中标人 在施工期间必须协调好施工现场周边的村集体、单位、个人等的关系,并协调施工中所发生的事情, 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纠纷、冲突及索赔的,后果完全由中标人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 整。 9、剩余土方余泥、建筑垃圾堆放点和排放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0、其他详见附件及招标人合 同范本。] 1.16 标段划分 情况 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定标顺 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 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9.1项规定执行。 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 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 [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 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 委托招标。 第 8 页/共 51 页 2.2 形式 自行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 3.1 最高投标 限价 [4,662,897.04]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 3.2 招标工程 量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 金金额 [90000.00]元。 4.2 投标保证 金提供方 式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银行保函(采用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必须/■非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 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 其它方式 [ ]。 其它事项 [ ]。 5.投标资格 5.1 投标人资 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 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 其他项目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其它事项 [ ]。 5.2 拒绝投标 情形 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 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 情形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 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其它事项 [ ] 5.3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 章《资格审查要素表》 其它事项 [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 6.1 入围评标 环节投标 人数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 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其它事项 [ ]。 第 9 页/共 51 页 6.2 部分推荐 入围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 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 其它事项 [ ]。 6.3 价格竞争 方式 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20]%(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2]%(1%至5%),排序 方式为■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其它事项 [ ]。 6.4 信用评价 等级应用 方式 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 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 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 ]平台 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 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4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2 ]名,第二轮[ 2 ]名,第三轮[ 2 ]名,第四轮[ 1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 其它事项 [ ]。 7.评标 7.1 评标内容 技术标。 经济标。 其它事项 [ ]。 8.定标 8.1 定标方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 标法规则》。 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修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 则》。 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逐轮淘 汰法/□其它[ ]。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 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 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 淘汰法。 其它事项 [ ]。 8.2 考察、质 询、清标 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 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其它事项 [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9.1 招标公告 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在[ ]发布。 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第 10 页/共 51 页 10.招标议程安排 10.1 招标议程 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 其它事项 [ ]。 11.投标有效期限 11.1 投标有效 期限 投标截止之后 □30天/□60天/■90天/□[ ]天。 其它事项 [ ]。 12.投标费用 12.1 招标代理 服务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事项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计取,费率按80%计取,单项招标最高按100,000元、最低按3,000元计费。] 12.2 其他费用 [ ]元。 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其它事项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 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投标文件 13.1 投标文件 组成 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 投标保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适用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资格函件。 经济标书。 技术标书。 业绩信誉标书。 其它事项 [ 1.除投标保函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 13.2 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其它事项 [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13.4 资格函件 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13.5 技术标书 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13.6 经济标书 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 其它事项 [ ]。 13.7 业绩信誉 标书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 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 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 其它事项 [ ]。 14.各类人员组成 第 11 页/共 51 页 14.1 招标人工 作人员 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 其它事项 [ ]。 14.2 招标人监 督小组 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 其它事项 [ ]。 14.3 资格审查 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 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 其它事项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20名,则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0]名;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20名,则资格审查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 成,其中招标人委派[2]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1]名]。]。 14.4 评标委员 会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其它事项 [ ]。 14.5 定标委员 会 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 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 。(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 其它事项 [ ]。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 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 其它事项 [ ]。 15.2 成本参考 线 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 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 不设成本参考线。 其它事项 [ ]。 15.3 项目措施 费 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 价。 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 其它事项 [1、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措施项目费不调整,投标单位漏报或少报,招标单位将视为此项费 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措施项目费,项目详见(但不限于)措施项 目清单。 3. 招标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中标单位的施工方案、措施(包括实施过程 的)等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 4、符合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的 项目所引起的措施费变化,按16.15条约定的结算方式执行,措施费工程量误差不予调整。]。 15.4 暂列金额 按照[222,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按招标清单内暂列金额计列。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造价调增,其 费用在暂列金额中计取,结算中按实际剩余量扣减。预算中已将暂列金额计入。]。 15.5 暂估价 按照[ ]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 [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 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 15.6 绿色施工 安全防护 措施费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199,760.38]元报价,不 得竞争。 其它事项 [ ] 15.7 计算误差 风险 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 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 其它事项 [ ]。 16.承包合同 第 12 页/共 51 页 16.1 合同文本 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其它事项 [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招标人合同范本。] 16.2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其它事项 [1、施工专业承包。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形式,固定单价为清单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 利润,以及风险的费用。其他项目费、税金按相关规定计取,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约定。合同单 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3、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 的竣工图(施工图加变更云线标识)、打桩记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相 关资料计算。 ] 16.3 分包规定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 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 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 分包条件 [ ]。 其它事项 [1、本工程不得违法转包或擅自分包,中标人违法转包、擅自分包或未按本条约定执行工 程分包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对于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相关工程,中标人须按招标人 通知的施工内容提供施工配合(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因中标人未按招标 人要求提供施工配合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做好承包内容的成品保护及符 合归档要求的工程资料,并及时移交主体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协助主体建安工程施 工单位汇总并移交工程资料。 4、具体分包规定及总分包责任划分详见招标人合同范本。] 16.4 项目管理 机构要求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余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珠规建建[2010]48号》的规定配 备齐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由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审查]。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 续。 变更条件 [按照粤建市[2009]8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其它事项 [1、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 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变更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缴纳3万元违约金。 2、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若需 变更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所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承诺要求。 3、如招标人主动要求更换现场项目 负责人,中标人必须在5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否则按5000元/天缴纳违约金。 4、 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项目技术负责人驻工地的时间每周不少于4天(含),否则每少一天,罚款 1000元。]。 16.5 主要机械 设备要求 [(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 其它事项 [1、压桩采用静压加局部引孔方式,引孔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因桩位与小区围墙 之间最近距离为5米,为满足施工需求,桩机需带边桩器。] 16.6 工期要求 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天。 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 ]天招标人按照[ /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 工期拖延每拖延[ 1 ]天中标人按照[ 5000元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 [1、本工程总工期为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其中打桩工期10个日历天,基坑支护工期20 个日历天(基坑支护与打桩同时进行),土方开挖工期40天。具体节点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 2、中 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桩基检测,要求抗拔及高应变检测工期10个日历天、小应变检测在承台挖 出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 3、由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不可抗力(地震、洪灾、战争、台风、当地 气象部门确认的暴雨等,但不包括一般下雨天)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 认的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工程造价不予调整。 4、因中标人原因,延误超过15 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5、中标人自中 标公示期满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组织方案(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书面核定后,严格执行)、4个日 历天内组织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人要求)。 6、由于招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的,中标 人有义务及时做好人员及机械的安置工作,与之有关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均不得 提出索赔,工期相应顺延。因政策性原因或工程款拨付等原因,由招标人发出停工通知的,停工期间 不支付工地看护费用、机械设备停滞费用、材料租赁费用、模板折旧费用、人工工资及其他任何经济 补偿,施工工期须招标人确认后予以顺延。 7、对“工期要求”的约定:中标人提请验收,须经招标人 确认,以中标人申请验收且验收合格时申请报告上的日期为工程完工日期。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 日起计算。 8、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施工报建等资料。]。 要求:合格。 第 13 页/共 51 页 16.7 工程质量 要求及目 标 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 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 [1.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2.招 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因质量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并 记入诚信记录作为信誉考核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一旦中标将视为同意该条款。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两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可作 为诚信记录依据,招标人亦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 4.中标人 负责桩基检测资料申报、按质监站要求做好现场检测准备,对桩基检测结果负责。 5.须无条件配合完 成主体建安工程施工的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 6.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详见附件招标人合同范本,由于中 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6.8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要求及目 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 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 其它事项 [须无条件配合完成主体建安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 16.9 材料设备 性能及使 用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 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 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单 位有权要求更换,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珠海市现行的材料检 测办法执行,需要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 2、 本工程如下主要材料的使用需招标人核准:商品混凝土供货商、钢筋、管材等的品牌。 3、主材的核 准程序:实行送检制度,送检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4、其他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及招 标人合同范本]。 16.10 设计以及 主要材料 及设备变 更 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 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 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 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 其它事项 [1、投标人的主材报价须响应招标人对主要材料的要求,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 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 2、未注明的其它材料价格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本工程质量标 准,按国家规范标准合格产品的市场价格自行确定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3、设计变更及材料、设 备更换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经监理、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4、经监理、招标人审 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中标人拖延或拒绝执行招 标人变更(或指令),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及造成招标人的 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其他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及招标人合同范本。]。 16.11 承包风险 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 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 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 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 限予以赔偿。 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 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 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 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 其它事项 [ 1、基坑降排水(含雨水、地下水等)已含措施费中,主体施工单位进场实施施工之前, 基坑降排水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做好基坑降排水措施。结算时不再调整。 2、招标人 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 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中标人不能以设计、主要材料及设 备变更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予以赔偿。 3、中标人不得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发生工人聚 众闹事、上访讨薪等造成不良影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发生一次赔偿1-5万元,并在工程款中扣 除。 4、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中标人不得进行经济索赔,但可以要求招标人顺延工期。 5、为满足桩基检测的场地条件和交通条件等引起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综合考虑。 6、安全 生产、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设施费;施工期间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杆)、各类地下管线 第 14 页/共 51 页 的保护费用;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施工合同内容完成而导致增加的所有费用,包括防台 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施工期间保证河道沟渠正常排水和泄洪的措施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在 投标时综合考虑。 7、施工场地范围内,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原因例如开挖基础或管沟后,出现孤石 或旧建筑物拆除后留下的旧基础,需要爆破及清理工作的费用,出现淤泥、回填土等欠固结土开挖采取 的特殊措施费用,出现淤泥、地下水等产生抽水台班等费用,以及以上淤泥、石头等的开挖、外运、 换土回填其他材料等产生的费用视为中标人在投标时已考虑。 8、由于管桩施工时发生断桩,中标人 要立即通知监理机构及招标人代表现场处理,由此引起的补桩、挖、填土方等,其中现场自然地面标 高-3.0米以上(含-3.0米)范围内由中标人负责;现场自然地面标高-3.0米以下,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 的按程序纳入工程变更,该变更工程造价按招、投标文件中约定同等降幅进入结算,如未能提供证据 证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或由于中标人施工不当造成偏位、断桩、补桩及返工等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 用。 9、管柱施工完成后,招标人只负责管桩相应部位的第一次检测费用,因中标人原因产生的再次 检测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其余的检测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0、由 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 11、由于政策调整或其 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 12、如遇税率调整的, 则按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 1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及招标人合同范本。 14、投标报价编制说 明详见附件二,投标人必须响应。 15、一个合格承包商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 16.12 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 ] 其它事项 [ ]。 16.13 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 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 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其它[ ]。 其它事项 [1、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或提交保函(珠海市内国有银行 或者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2、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 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经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天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 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标人所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投标人须认真考虑并核算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所产生的资金成本增加 的费用及投标的风险,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资金成本增加的费用及投标的风险均由中 标人承担。 5、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须在工期基础上延长2个月,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 原保函失效前完成保函续保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 16.14 造价调整 条件及范 围 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 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 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 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 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 差调整人工单价。 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 2、合同履行 期间,人工费、材料、机械价格不予调整。 3、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招标设计图纸工程量 增减、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以及暂估价项目可以予以调整(以盖公章为准)。 4、招标人在招标时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有重复计算的项目的或因为非中标人原因,招标人删减了预算中的原定工作或项目, 结算时该项工作对应的费用一并扣除,投标人不得以此提出索赔。 5、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违约所造 成的扣罚款。 6、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竣工图(施工图加变更云线标识)、打桩 记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相关资料计算。 7、国家税率调整。 8、其他 相关规定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文件附件及招标人合同范本。]。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 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 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 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 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第 15 页/共 51 页 16.15 造价调整 方式 其它事项 [1、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合同清单计算。 2、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但合同清单 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 3、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合同清单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以 下方式调整: 1)、按预算编制原则计算的单价乘以中标费率;中标费率=(中标总价-暂列金)/(预 算总价-暂列金)×100%。 2)、主要材料价格参考预算编制期《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中档 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无信息价的,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询价不计算中标费率。 4、措施费的调整方 式: 1)、合同承包工程(即图纸及预算项目)范围内的调整:单价措施费予以调整;总价措施费项目 清单不予调整。 2)、合同承包工程(即图纸及预算项目)范围外增加或设计变更而发生的相应项目措 施费的,按预算编制原则乘以中标费率计算。 5、合同清单中相同清单子目有不同合同综合单价的, 增加部分按合同清单中最低合同单价执行,减少部分按合同清单中最高合同单价执行,调整原则优先 执行同一单位工程清单子目单价。 6、本工程不接受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总价不 变的前提下对清单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7、中标人违约造成的扣罚款按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规定 计算。 8、国家税率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 9、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项目 终止、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并支付相关费用,未实施项目,不管 是工程直接费、措施费、税金,结算时按实核减,招标人不做任何赔偿。 10、工程结算方式: 招标 人确认的竣工图(施工图加变更云线标识)、打桩记录、设计变更、签证及其他经招标人确认的相关 资料。其中分部分项费用如下: 1)桩基础工程结算费用=工程量x中标人报价。管桩按桩尖至设计桩 承台底标高计算,另加0.8米作为结算桩长(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送桩长度),打桩记录必须由招标 人、监理人、中标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其中:做静载检测、高应变检测的桩长按实际检测桩长进行 结算。 2)基坑支护工程结算费用=工程量x中标人投标的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竣工图计算。 3) 土方工程结算费用=工程量x中标人投标的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由竣工图结合三方现场实测确认的原 地面标高、施工范围、完成面标高等测量记录按实计算,土方场外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结算不做调 整。 16.16 合同价款 支付 预付款 [无预付款]。 进度款 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 %(含本数)。 结算款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 %。 保修金 [结算款的3%作为该项工程的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移交验收合格之日(以接收单 位确认的《工程移交验收表》为准)起计算,在一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由中标人申请一次性无息支付 (但防水防漏工程、节能工程、未尽保修责任或需扣除其他费用的除外),其后,中标人仍需履行上 述事项的保修义务。]。 其它事项 [1、进度款:中标人须在每月1日向招标人提交上月进度款申请资料,经招标人审核合格 后,于次月15日前按月工程产值金额的80%支付给中标人, 中标人逾期提交进度款申请资料的,付款时 间顺延一个月。中标人需同时提供付款所需文件资料,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人可不支付进度款且不构 成违约。经招标人审定,单项金额大于10万的签证、设计变更,累计至100万时可随进度款一并支 付,支付比例与进度款比例一致,累计实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 竣工资料移交给总包单位后,中标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招标人本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至90%[工程进 度款=(合同价-暂列金+设计变更增减)*90%-累计已支付金额];累计实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90%。 2、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桩基础工程检测合格且总包接收,以招标人和总包单位的 接收确认记录为依据),中标人在90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结算资料,招标人在90个日历天 内完成结算(非招标人原因除外)。中标人提交付款资料,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支付至本工程结算价的 97%,中标人需提供含3%质保金的余款全额发票。竣工资料应按珠海市城建档案馆、珠海市建设局的 规定进行填写、审批、整理、编册,并在上述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给招标人以便汇总,其 质量和提交的时间应以不影响总包工程按时竣工验收、备案。 3、工人工资专户:按照《珠海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拨付比例及拨付方式 需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用于中标人支付本工程的工人工资。中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 发票,相关约定按实际签订的《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执行。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中标人在9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及结算资料的送审,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手 续,招标人有权根据现有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5、中标人在申请进度款的同时需提交 等额的招标人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中标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中标人须承 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赔偿责任,招标人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6、其他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及 招标人合同范本。]。 17.签订合同 17.1 签订合同 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15天/■30天/□[ ]天。 其它事项 [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 第 16 页/共 51 页 18.1 投标人数 量不足处 理方式 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 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 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 的情况) 其它事项 [ ]。 19.废除中标 19.1 废除中标 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其它事项 [不低于按16.6条工期延误赔偿标准计算方式至少30天的赔偿款。]。 19.2 废除中标 处理办法 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 理: 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事项 [ ]。 20.附件列表 20.1 招标工程 量清单 [页数详见工程量清单]页,附件编号:[ 一 ]。 其它事项 [以电子版形式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 20.2 项目概况 及招标内 容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 勘察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五 ]。 设计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四 ]。 其它事项 [ ]。 20.3 其它附件 招标议程表,附件编号:[ ]。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附件编号:[ 二 ] ■[招标预算],附件编号:[ 三 ] ■[招标人合同范本],附件编 号:[六] ■其它事项: [招标文件附件以电子版形式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具体详见附件《发标资料一 览表》,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未对招标附件内容进行核查而产生的投 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 21.1 说明事项 说明内容 [ ]。 其它事项 [如果发生招标人整体转让本建设项目的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办理主体变更的 相关手续。]。 21.2 ; ;: 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规定: 1、本项目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单位根 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施工 总承包管理和专业工程配合服务。①施工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总进度计划 管理和协调;对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奖惩,管理其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办理或 督促办理各类施工许可证件或批文;参与工程款支付审核;参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审核;信息 管理;公共临时设施管理;公共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设施管理;现场综合管理;总体协调配合;提 供标高基准点、平面控制轴线、墨线;提供工作面;成品保护;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 工备案及其它管理工作。②专业工程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为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 业承包单位提供生产、生活用设施搭建场地;提供现有运输道路和通道;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 驳点及其它配合服务。 2、中标人自备为满足本专业工程所需要的其他特殊设施,相关特殊设施、 材料、设备运输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经总承包单位同意的,中标人在施工过程 中可以利用总承包单位当时在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工具、脚手架,中标人特殊独立工作面需要脚手 第 17 页/共 51 页 架,由中标人自行搭设。 3、总承包单位为中标人提供基准标高和定位基准点线,以满足中标人现 场安装基本需要,中标人应对总承包单位提供标高或基准点进行复核,自行承担使用数据的风险。 4、总承包单位提供能够满足专业工程的材料制作、拼装、堆放的场地要求,场地硬化由中标人自行 解决。 5、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由招标人在总承包合同中综合考虑。中标人须严格服从总包 单位管理规定。 6.中标人须按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对竣工资料进行 收集、整理并配合总包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收集齐所有竣工备案资料,并按规定 整理、组卷、编制目录、汇总归档移交总包,保证向有关部门提交并获得通过; 7、中标单位进场 后,视项目情况与招标人及总承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第 18 页/共 51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二、要素与规则 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 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 序 号 资格审查 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 审 查 结 论 不 合 格 原 因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张 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 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 求。 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 情况为准,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 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 件中需提供保函彩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2 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明及 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 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参 与开标评标会议人员一致。 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 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 体各方授权。 3 独立法人资 格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 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 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 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 求。 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 书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 书。 5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 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6 安全生产许 可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 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7 广东建设信 息网上进粤 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 记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 求。 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 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 第 19 页/共 51 页 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 8 珠海市建设 业务管理系 统诚信信息 登记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 求。 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 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 9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 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代 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 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10 其它不合规 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 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 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 囗 合 格 囗 不 合 格 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序 号 资格审查 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 审 查 结 论 不 合 格 原 因 备注 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电子签章。 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 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0 页/共 51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 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 不合 格原 因 1 特征码检查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和软件狗号非空白且唯一。 囗合格 囗不合格 2 符合性检查 1.工程量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一致 2.工程量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 3.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一致 4.工程量清单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 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一致 6.没有出现漏项、增项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 3 一致性检查 1.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2.分部分项合计=全部清单的合价; 3.单位工程总价=分部分项 措施项目 其它项目 税金; 4.工程项目总价=全部单位工程总价 其它费用; 5.投标书税金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税金费率; 6.投标书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7.投标书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 8.投标书计日工数量=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 9.投标书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囗合格 囗不合格 4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XML文件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 5 单位名称 XML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 6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 7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 8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 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按照评审要求编制经济标书,经济标书应使用XML2.0格式 。 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本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 格”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专家发现 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第 21 页/共 51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 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优 点 存在缺陷或 签订合同前 应注意和 澄清事项 1 总体概述 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 理,综合措施科学。 2 施工组织方 案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当用准确,技术措施可 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 3 质量管理体 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职责分明,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 措施针对性较强。 4 安全管理体 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完整,职贵分明,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 广东省、珠海市相关管理规定, 防护措施针对性较强。 5 工程进度计 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关键路径准确、清晰,逻辑关系正确, 措施可以有效保证计划实施。 6 施工现场规 划 总体布置规范合理,可以较好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需要。 7 合理化建议 结合实际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措施完善、经济效益较高。 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电子签章。 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 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 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 1 类似工程业绩 近三年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情况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 告等。 不超过二项。时间以提交的竣工验收 报告日期为准。 2 项目负责人资 历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职称、近五 年工程业绩情况 注册证书、职称证、业绩证明文件和近三 个月的社保证明 3 驻珠机构或团 队状况 投标人拟派团队状况和驻珠机构情况 驻珠机构营业执照,团队人员证书及近三 个月社保证明等。 4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社会贡献 近三年纳税 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国税、地税均可 6 企业荣誉 投标人近五年获得的荣誉 获奖证书等。 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备注: 第 22 页/共 51 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 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 定标资料一览表。 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 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 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 质询 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 清标 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 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 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 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 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 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 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 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第 23 页/共 51 页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 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 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 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 序与入围。 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 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 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 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 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 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 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 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 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 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 后续排序与入围。 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X(1-P))。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 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 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 第 24 页/共 51 页 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 评标环节。 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 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 补足。 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 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 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 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 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 后续排序与入围。 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 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 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 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 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 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 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 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 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 评标环节。 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 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 补足。 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 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第 25 页/共 51 页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 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 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 数N。 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 排序。 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 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 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 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 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 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 选取时补足。 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 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 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 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 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 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 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 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 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 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 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 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 中标人。 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 第 26 页/共 51 页 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 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 3.2。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 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 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 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 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 人增加一票。 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 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 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 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 第 27 页/共 51 页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 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 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 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 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 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 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 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 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 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 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 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 第 28 页/共 51 页 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 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 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 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 节内容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 ]款修改为:[ ]。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 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 1.3 存在未获允许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 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 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 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 门行政处罚; 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 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 2.6 为失信被执行人; 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 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 3.2 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3.3 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 第 29 页/共 51 页 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未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 3.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 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 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 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 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 无法辨认; 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 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 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 应; 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10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 五条规定。 5.11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 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6、5.7、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 5.5、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第 30 页/共 51 页 四、通用条款 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 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 ]款修改为:[ ]。 □增加第[ ]款:[ ]。 1、总则 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 注释。 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 开始计算。 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 法及时告知的责任。 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 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 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 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 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 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 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 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 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 文件的所有内容。 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 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31 页/共 51 页 1.13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 3.1 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 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 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 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 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 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 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 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 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 当赔偿损失。 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 7.1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 十五条规定。 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 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共 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第 32 页/共 51 页 7.2.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 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 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8.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 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 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 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9.4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 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 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 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 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 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 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9.6.1招标终止; 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 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9.7.1放弃中标的; 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 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第 33 页/共 51 页 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 10.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0.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 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 11.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 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章。 11.3 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和XML2.0格式编制。 11.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 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 11.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 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 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 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软件测评结果的通 知》”(粤标定函〔2019〕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 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 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12.1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并签到: 12.1.1 法定代表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如为 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到。 12.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 权委托人一致。 12.2使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13. 细微偏差修正 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 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 结果。 第 34 页/共 51 页 13.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 微偏差。 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经,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 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 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 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 金额。 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 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 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 14.1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 1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 15.2 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 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 16.1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 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 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 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 17.3 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 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 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 17.4 《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 18.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 第 35 页/共 51 页 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 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 1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 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19.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19.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9.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19.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9.1.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19.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 36 页/共 51 页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 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 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 □第[ ]款修改为:[ ]。 □增加第[ ]款:[ ]。 1.开标 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 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 1.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中心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5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和收取的投标保函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 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 1.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 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 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 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 1.9.1 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9.2 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 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 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 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 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 1.11 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 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 2.2资格审查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 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 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2.4 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 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 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 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 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 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 第 37 页/共 51 页 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 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 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 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 3.3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 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 3.4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 3.5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 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 3.6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 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 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 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 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 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 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 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 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 4.5.1 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 4.5.2 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 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 4.5.3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 于成本的情形。 4.5.4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 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 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 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 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 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 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 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 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 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 第 38 页/共 51 页 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 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 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 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 意和澄清的事项。 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 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 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 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 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 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 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 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 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 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10名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 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 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 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 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 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 5.3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 5.4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 5.5 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 5.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5.7 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 第 39 页/共 51 页 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 通用格式 ? 标书封面 2. 投标保函格式 ? 投标保函保装封面 ? 投标保函 3. 资格函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投标承诺书 4. 技术标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 5. 经济标书 ?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 6. 业绩信誉标书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40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标书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备注: 1.投标保函无需封面。 第 41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包装内容:□投标保函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第 42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____年__月__日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 的工程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 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或延 长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后 60日(含 6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 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 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 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 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 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 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 43 页/共 51 页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 第 44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45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 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 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 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 投标人承担。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46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施工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 人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 的情形。 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 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XML2.0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 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 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 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 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施工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 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 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 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 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 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 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 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47 页/共 51 页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 序 号 姓 名 专业 职 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拟担任本 项目职务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级 别 注:本列表无需提交上传系统,不参与资格审查。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 3个工作日内根据 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要求提供所列人员证书供招标人查验,若发现人员所提供的职称、职 业资格等证明文件存在虚假,则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第 48 页/共 51 页 附件:招标文件附件一览表: 序号 附件编号 发标资料 备注 1 附件一 招标工程量清单 2 附件二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3 附件三 招标预算 PDF版 4 附件四 设计文件 5 附件五 勘察文件 6 附件六 招标人合同范本 备注:招标文件附件以电子版形式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出。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未对招标附件内容进行核查而产生的投标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第 49 页/共 51 页 招标文件 附件二: 第 50 页/共 51 页 第 51 页/共 51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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