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一期)食堂承包经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7日14: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CLF0123SZ00QY37
2.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一期)食堂承包经营
3.预算金额:本项目为食堂承包经营,无预算。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食堂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其中第3年第四季度设置考核,如履约考核情况好,可续约,续约期限为2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
8.其他: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1.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sz@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
2.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88377571-2325/2326。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上午10:0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线下地址、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9550880212556500152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2月27日14:45(北京时间)时之前提交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信息楼1001室。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3年2月27日14:45(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信息楼1001室公开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第22条。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sigs.tsinghua.edu.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大学城清华校区A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原老师
电话:0755-2603610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28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