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627
预算金额54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024-8482959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巍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627
项目名称: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 立案材料电子化扫描
(1)直接窗口立案。窗口接收当事人递交的起诉立案材料的登记、核对,整理,扫描工作;扫描后提交智能编目,生成材料二维码,同时将立案起诉材料及材料二维码提交立案登记人员。
(2)通过互联网环境立案。立案庭将收集整理完的起诉立案材料通过云柜或线下交予材料收发员,由材料收发员进行分发,完成纸质材料电子化服务。
2. 补充材料电子化扫描
(1)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通过EMS邮寄补充材料,业务庭通过云柜或线下交予材料收发员,材料收发员进行分发电子化工作,电子化后提交集中式智能编目,生成材料明细清单。电子化的材料经法官审核确认后归入电子卷宗,纸质材料经材料收发管理员存入云柜。
(2)在庭审中,依托电子卷宗展示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当事人当庭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或签字笔录等,开庭结束后可以由书记员通过云柜流转或直接提交给材料收发人员,经分发扫描后,纸质材料经材料收发管理员存入云柜。
3. 卷宗整理服务
(1)案卷整理。服务人员收到书记员提交的纸质卷宗后,根据电子档案卷材料顺序,整理纸质卷宗,并对材料进行编码、目录制作。
(2)核对、装订。服务人员进行纸质卷宗材料与电子材料核对,核对无误后装订。
4、行政文书扫描服务
(1)行政档案文书交接。扫描人员接收档案后对纸质材料进行清点、登记交接。
(2)扫描人员按照行政文书整理规范进行编码、扫描、目录制作。
(3)扫描后对电子卷宗材料进行归档,备份、装订等。
(4)纸质档案移送送卷人签字确认。
(二)服务操作管理系统
为了满足本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需求,投标人需配套提供服务对应的操作管理系统。
1、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整理、应用效能分析、审判案件材料收转、执行案件材料收转等常用功能。
(1)材料整理:通过标注编目和材料维护两种手段对材料进行智能编目、分类整理,并可生成含材料二维码信息的材料清单。
(2)应用效能分析:能体现材料收转系统应用效能,提供每天材料收转数据的统计分析,能体现每日的扫描、编目情况,各环节时间节点信息。
(3)审判案件材料收转: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当事人起诉提交材料接口,获取相关立案起诉材料信息。审判流程系统中材料关联立案后,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立案案号反馈接口,将正式立案案件的案号、承办人等信息反馈材料集中收转系统,对应材料集中收转系统会将卷宗材料推送给电子卷宗。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立案结构化数据接口,获取诉状材料中当事人等结构化信息,为审判收案进行自动识别提取。
(4)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实现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法院现使用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从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并将扫描执行相关材料推送到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材料的自动入卷,为执行法官办案提供便利。
2、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
投标人需提供配套信息化系统,以实现各类案件产生的电子化材料能够自动上传至采购人在用的电子卷宗系统,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卷宗管理:
1)证据材料:含卷宗思维导图、证据材料制作、卷宗材料智能入卷、卷宗材料的编辑维护、转其他案件等功能。
2)法律文书:包含文书纠错、文印、文书报批、申请签章、自动签章等功能。
3)电子阅卷:包含卷宗检索、阅卷笔记、材料属性、文书审批流程跟踪等功能。
4)原审卷宗:包含原审电子卷、原审影像卷、原审档案卷,可进行预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2)卷宗应用:
1)司法公开:
一是司法公开分类管理:包含待办理、已公开、不公开、批量公开等功能。
二是司法公开步骤:包含当然公开、审查公开、撤回公开、重新公开等功能。
三是系统应提供自学习功能不断提升卷宗材料公开属性自动设别的正确率。
2)司法送达:
一是能显示每份电子卷的送达情况,可跟踪到具体的送达进度。
二是系统应按照送达状态分类展示对应的电子卷,送达状态包括:待送达、送达中、已送达。
三是待送达文书中,应支持手动设置受送达人及不送达原因,可一键发起送达。
四是针对已发起的送达文书,可允许用户手动取消送达。
五是批量送达:为了便于法官集中办理送达事项,提供左侧案件列表,右侧卷宗送达的批量案件送达办理功能。
3)法律文书:系统提供对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拟稿、定稿、完稿三个阶段进行统一管理,区分每个阶段可以执行的操作;提供批量管理法律文书功能,便于法官对其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4)案件信息智能回填:支持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结案信息自动回填。
(3)影像卷管理:
1)影像卷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管理功能,可生成、增加、删除、分册、导入目录功能,并支持自动检查删除空目录及目录起止页检查功能。
2)影像文件管理:包括浏览、引入、扫描、替换、生成封面、生成页码、页码检查、挂接目录、删除、打印、下载等功能。系统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生成、备考表生成功能,支持根据目录及文件的页码,实现扫描材料自动挂接到对应目录功能。
3)影像卷检索:可根据影像卷目录关键字检索目录,并自动定位到相应档案目录。
4)影像卷显示:转档案整理卷的文件编码后,浏览档案整理卷时,文件右上方需要显示电子页码。
(三)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
根据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安生成之材料电子化扫描各项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建立相应的制度文件,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制度文件包括:项目服务承诺、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考核办法等。
★(四)项目组织人员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投标人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扫描归档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协调系统部署、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
(4)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招聘需进行严格的资格筛查,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l 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入职上岗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l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等残疾,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入职上岗前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l 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上岗前需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
l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入职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b)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c)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d)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e)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f)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5)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服务单位应做到:
l 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保密协议)。
l 进驻法院扫描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l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l 不同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l 数据移交时,扫描加工场所上的数据必须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删除清空。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六)安全保密措施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工作必须在院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院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院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投标人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院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投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院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院方批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投标人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院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投标人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8) 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额。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有效期:90天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对于格式化文书,在电子卷宗系统中生成签章后,可直接提交发送送达,电子材料经集中文档岗位文印后流转至 EMS 岗位;对于裁判文书,法官打印装订好后,提交纸质送达,纸质材料直接流转到 EMS 岗位。
集中文印功能:由专门的人负责全院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打印完成核对无误后交给 EMS 岗位人员。
邮寄套打功能:由 EMS 岗位人员装袋、套打面单、确认交寄。
系统自动获取 EMS 的物流详情与回执扫描图片。物流详情和回执图片通过邮政通道统一从外网获取。
邮件退件登记功能:对于退件的邮件,EMS 不会扫描回执图片。每天快递员退件回来后,由 EMS 岗位人员,集中利用高拍仪扫描退件照片,扫条形码定位送达记录,登记邮寄结果。通知书记员领取纸质材料。
★(二)项目组织要求
1、供应商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保证项目工作可以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团队成员中驻场人员不可少于3人。
2、本项目送达专员招聘需进行严格的背调筛查,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l 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入职上岗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l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等残疾,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入职上岗前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l 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上岗前需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具备集约送达平台系统使用能力;
l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入职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b)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c)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d)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e)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f)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3、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电子送达服务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服务单位应做到:
l 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保密协议)。
l 驻场专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l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案件信息的泄密事故的发生。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4、需制定服务专员日常管理制度,保证项目高质高效运行。
(三)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专员培训方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和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
(四)其他需求
1、技术服务及培训
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所供货物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并编制操作手册。
★2、提供法院送达统计表格
★3、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工作日及每月的工作统计表格
★4、供应商需自己配备送达所需的打印机设备,要求满足以下参数:
(1)彩色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黑白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
(2)网络打印:支持有限&无线网络打印;
(3)输稿器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40页;
(4)端口:USB以太网WIFI端口;
(5)单面支持纸张尺寸:A3、A4、A5;
(6)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150页;
(7)打印速度:不低于20页/分;
(8)类型:彩页;
(9)扫描功能:平板式+馈纸式;
(10)基础功能:复印扫描打印;
(11)最大支持幅面:A3;
(12)连接方式:WIFI有限局域网USB
(13)打印功能:自动双面;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配有专人专用电话,如甲方需要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相应问题。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额。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有效期:90天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中心机房环境安全监控与保洁
(2)服务器维护
(3)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维护
(4)网络设备与安防设备维护
(5)存储与备份设备维护
(6)网络故障排错
(7)网络线路与模块维护
(8)终端PC及打印机等外设维护
(9)工单服务记录如实处理过程及结果。
(10)重大事件护航服务内容如下重大事件或重大会议期间,提供网络安全和设备连通性保障。
★(二)运维辅助工具
为了满足采购人运维服务需求,供应商需自己提供运维辅助工具,辅助工具具有以下功能:
1、工单登记
工单登记是运维人员录入工单的入口之一,支持遂条登记和模板导入,同时支持对所有状态,所有小组工单进行查询、导出。
2、工单分配
工单分配是运维人员或干警提交工单的分流站,由法官服务热线跟踪工单性质分配最合适的处理人。支持按系统、小组、工单进行批量得理。
3、工单处理
工单处理是运维员常用页面,用于处理组长或6999法官服务热线分派过来的工单,分为待处理和已处理两个页面,默认显示本人待处理工单。
4、我的提交
默认显示登记人提交其他人处理的全部工单,便于工单登记人随时跟踪、督办工单处理进展。
5、任务管理
(1)巡检管理
记录业务系统与基础设施巡检信息。组长可提交将巡检排期计划在系统中公布,提醒巡检人按时完成。巡检类别分为日常巡检、专项巡检、全面巡检。
(2)故障管理
故障管理是对软件运维、硬件运维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全过程记录,包括故障类型、发生法院、承建厂商、处理人、发生时间、解决过程等信息。
6、查询统计
查询统计功能提供“工单处理统计”“电话工作统计”“工单可视化”、“问题来源统计”“升级记录统计”。
★(三)服务管理要求
1、项目组人员设置
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负责行使各运维组协调职责,接受院方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依据法院有关规定做好承担的运维管理工作。
日常运维服务不少于4人,负责提供法官电脑、打印机、电话通讯、视频会议、机房、网络、科技法庭等硬件系统日常维护。
2、项目组人员要求
项目组人员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3、管理服务要求
(1)运维咨询服务:评估分析法院的运维需求,提供建立、优化、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的咨询和规划服务。
(2)运维组织职责梳理:建立和优化运维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3)运维制度流程梳理:建立和优化运维服务各项制度、流程、规范。
(4)运维绩效考评:建立和优化运维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标准,配合甲方对运维人员的日常办公、考勤、例行巡检、故障受理、规范制度的执行以及其他与运行维护相关的工作进行考核。
4、安全保密要求
提供现场运维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材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上岗前签订)。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如需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人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严格执行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时间的要求。
(2)、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若出现工作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采购人规定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并收回其出入采购人单位的通行证件,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如不配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或近亲属无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承诺书、以及正规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全方位响应需求等服务。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额。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有效期:90天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01、003包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02包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6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联系方式:024-8482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25158333-8130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50070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25158333-8131
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627
项目名称: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 立案材料电子化扫描
(1)直接窗口立案。窗口接收当事人递交的起诉立案材料的登记、核对,整理,扫描工作;扫描后提交智能编目,生成材料二维码,同时将立案起诉材料及材料二维码提交立案登记人员。
(2)通过互联网环境立案。立案庭将收集整理完的起诉立案材料通过云柜或线下交予材料收发员,由材料收发员进行分发,完成纸质材料电子化服务。
2. 补充材料电子化扫描
(1)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通过EMS邮寄补充材料,业务庭通过云柜或线下交予材料收发员,材料收发员进行分发电子化工作,电子化后提交集中式智能编目,生成材料明细清单。电子化的材料经法官审核确认后归入电子卷宗,纸质材料经材料收发管理员存入云柜。
(2)在庭审中,依托电子卷宗展示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当事人当庭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或签字笔录等,开庭结束后可以由书记员通过云柜流转或直接提交给材料收发人员,经分发扫描后,纸质材料经材料收发管理员存入云柜。
3. 卷宗整理服务
(1)案卷整理。服务人员收到书记员提交的纸质卷宗后,根据电子档案卷材料顺序,整理纸质卷宗,并对材料进行编码、目录制作。
(2)核对、装订。服务人员进行纸质卷宗材料与电子材料核对,核对无误后装订。
4、行政文书扫描服务
(1)行政档案文书交接。扫描人员接收档案后对纸质材料进行清点、登记交接。
(2)扫描人员按照行政文书整理规范进行编码、扫描、目录制作。
(3)扫描后对电子卷宗材料进行归档,备份、装订等。
(4)纸质档案移送送卷人签字确认。
(二)服务操作管理系统
为了满足本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需求,投标人需配套提供服务对应的操作管理系统。
1、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整理、应用效能分析、审判案件材料收转、执行案件材料收转等常用功能。
(1)材料整理:通过标注编目和材料维护两种手段对材料进行智能编目、分类整理,并可生成含材料二维码信息的材料清单。
(2)应用效能分析:能体现材料收转系统应用效能,提供每天材料收转数据的统计分析,能体现每日的扫描、编目情况,各环节时间节点信息。
(3)审判案件材料收转: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当事人起诉提交材料接口,获取相关立案起诉材料信息。审判流程系统中材料关联立案后,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立案案号反馈接口,将正式立案案件的案号、承办人等信息反馈材料集中收转系统,对应材料集中收转系统会将卷宗材料推送给电子卷宗。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立案结构化数据接口,获取诉状材料中当事人等结构化信息,为审判收案进行自动识别提取。
(4)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实现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法院现使用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从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并将扫描执行相关材料推送到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材料的自动入卷,为执行法官办案提供便利。
2、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
投标人需提供配套信息化系统,以实现各类案件产生的电子化材料能够自动上传至采购人在用的电子卷宗系统,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卷宗管理:
1)证据材料:含卷宗思维导图、证据材料制作、卷宗材料智能入卷、卷宗材料的编辑维护、转其他案件等功能。
2)法律文书:包含文书纠错、文印、文书报批、申请签章、自动签章等功能。
3)电子阅卷:包含卷宗检索、阅卷笔记、材料属性、文书审批流程跟踪等功能。
4)原审卷宗:包含原审电子卷、原审影像卷、原审档案卷,可进行预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2)卷宗应用:
1)司法公开:
一是司法公开分类管理:包含待办理、已公开、不公开、批量公开等功能。
二是司法公开步骤:包含当然公开、审查公开、撤回公开、重新公开等功能。
三是系统应提供自学习功能不断提升卷宗材料公开属性自动设别的正确率。
2)司法送达:
一是能显示每份电子卷的送达情况,可跟踪到具体的送达进度。
二是系统应按照送达状态分类展示对应的电子卷,送达状态包括:待送达、送达中、已送达。
三是待送达文书中,应支持手动设置受送达人及不送达原因,可一键发起送达。
四是针对已发起的送达文书,可允许用户手动取消送达。
五是批量送达:为了便于法官集中办理送达事项,提供左侧案件列表,右侧卷宗送达的批量案件送达办理功能。
3)法律文书:系统提供对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拟稿、定稿、完稿三个阶段进行统一管理,区分每个阶段可以执行的操作;提供批量管理法律文书功能,便于法官对其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4)案件信息智能回填:支持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结案信息自动回填。
(3)影像卷管理:
1)影像卷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管理功能,可生成、增加、删除、分册、导入目录功能,并支持自动检查删除空目录及目录起止页检查功能。
2)影像文件管理:包括浏览、引入、扫描、替换、生成封面、生成页码、页码检查、挂接目录、删除、打印、下载等功能。系统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生成、备考表生成功能,支持根据目录及文件的页码,实现扫描材料自动挂接到对应目录功能。
3)影像卷检索:可根据影像卷目录关键字检索目录,并自动定位到相应档案目录。
4)影像卷显示:转档案整理卷的文件编码后,浏览档案整理卷时,文件右上方需要显示电子页码。
(三)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
根据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安生成之材料电子化扫描各项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建立相应的制度文件,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制度文件包括:项目服务承诺、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考核办法等。
★(四)项目组织人员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投标人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扫描归档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协调系统部署、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
(4)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招聘需进行严格的资格筛查,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l 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入职上岗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l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等残疾,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入职上岗前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l 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上岗前需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
l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入职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b)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c)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d)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e)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f)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5)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服务单位应做到:
l 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保密协议)。
l 进驻法院扫描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l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l 不同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l 数据移交时,扫描加工场所上的数据必须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删除清空。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六)安全保密措施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工作必须在院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院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院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投标人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院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投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院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院方批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投标人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院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投标人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8) 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额。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有效期:90天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对于格式化文书,在电子卷宗系统中生成签章后,可直接提交发送送达,电子材料经集中文档岗位文印后流转至 EMS 岗位;对于裁判文书,法官打印装订好后,提交纸质送达,纸质材料直接流转到 EMS 岗位。
集中文印功能:由专门的人负责全院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打印完成核对无误后交给 EMS 岗位人员。
邮寄套打功能:由 EMS 岗位人员装袋、套打面单、确认交寄。
系统自动获取 EMS 的物流详情与回执扫描图片。物流详情和回执图片通过邮政通道统一从外网获取。
邮件退件登记功能:对于退件的邮件,EMS 不会扫描回执图片。每天快递员退件回来后,由 EMS 岗位人员,集中利用高拍仪扫描退件照片,扫条形码定位送达记录,登记邮寄结果。通知书记员领取纸质材料。
★(二)项目组织要求
1、供应商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保证项目工作可以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团队成员中驻场人员不可少于3人。
2、本项目送达专员招聘需进行严格的背调筛查,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l 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入职上岗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l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l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等残疾,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入职上岗前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l 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上岗前需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具备集约送达平台系统使用能力;
l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入职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b)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c)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d)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e)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f)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3、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电子送达服务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服务单位应做到:
l 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保密协议)。
l 驻场专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l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案件信息的泄密事故的发生。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4、需制定服务专员日常管理制度,保证项目高质高效运行。
(三)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专员培训方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和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
(四)其他需求
1、技术服务及培训
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所供货物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并编制操作手册。
★2、提供法院送达统计表格
★3、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工作日及每月的工作统计表格
★4、供应商需自己配备送达所需的打印机设备,要求满足以下参数:
(1)彩色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黑白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
(2)网络打印:支持有限&无线网络打印;
(3)输稿器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40页;
(4)端口:USB以太网WIFI端口;
(5)单面支持纸张尺寸:A3、A4、A5;
(6)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150页;
(7)打印速度:不低于20页/分;
(8)类型:彩页;
(9)扫描功能:平板式+馈纸式;
(10)基础功能:复印扫描打印;
(11)最大支持幅面:A3;
(12)连接方式:WIFI有限局域网USB
(13)打印功能:自动双面;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配有专人专用电话,如甲方需要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相应问题。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额。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有效期:90天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中心机房环境安全监控与保洁
(2)服务器维护
(3)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维护
(4)网络设备与安防设备维护
(5)存储与备份设备维护
(6)网络故障排错
(7)网络线路与模块维护
(8)终端PC及打印机等外设维护
(9)工单服务记录如实处理过程及结果。
(10)重大事件护航服务内容如下重大事件或重大会议期间,提供网络安全和设备连通性保障。
★(二)运维辅助工具
为了满足采购人运维服务需求,供应商需自己提供运维辅助工具,辅助工具具有以下功能:
1、工单登记
工单登记是运维人员录入工单的入口之一,支持遂条登记和模板导入,同时支持对所有状态,所有小组工单进行查询、导出。
2、工单分配
工单分配是运维人员或干警提交工单的分流站,由法官服务热线跟踪工单性质分配最合适的处理人。支持按系统、小组、工单进行批量得理。
3、工单处理
工单处理是运维员常用页面,用于处理组长或6999法官服务热线分派过来的工单,分为待处理和已处理两个页面,默认显示本人待处理工单。
4、我的提交
默认显示登记人提交其他人处理的全部工单,便于工单登记人随时跟踪、督办工单处理进展。
5、任务管理
(1)巡检管理
记录业务系统与基础设施巡检信息。组长可提交将巡检排期计划在系统中公布,提醒巡检人按时完成。巡检类别分为日常巡检、专项巡检、全面巡检。
(2)故障管理
故障管理是对软件运维、硬件运维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全过程记录,包括故障类型、发生法院、承建厂商、处理人、发生时间、解决过程等信息。
6、查询统计
查询统计功能提供“工单处理统计”“电话工作统计”“工单可视化”、“问题来源统计”“升级记录统计”。
★(三)服务管理要求
1、项目组人员设置
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负责行使各运维组协调职责,接受院方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依据法院有关规定做好承担的运维管理工作。
日常运维服务不少于4人,负责提供法官电脑、打印机、电话通讯、视频会议、机房、网络、科技法庭等硬件系统日常维护。
2、项目组人员要求
项目组人员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3、管理服务要求
(1)运维咨询服务:评估分析法院的运维需求,提供建立、优化、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的咨询和规划服务。
(2)运维组织职责梳理:建立和优化运维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3)运维制度流程梳理:建立和优化运维服务各项制度、流程、规范。
(4)运维绩效考评:建立和优化运维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标准,配合甲方对运维人员的日常办公、考勤、例行巡检、故障受理、规范制度的执行以及其他与运行维护相关的工作进行考核。
4、安全保密要求
提供现场运维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材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上岗前签订)。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如需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人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严格执行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时间的要求。
(2)、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若出现工作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采购人规定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并收回其出入采购人单位的通行证件,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如不配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或近亲属无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承诺书、以及正规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4)、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全方位响应需求等服务。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额。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投标有效期:90天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01、003包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02包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6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联系方式:024-8482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25158333-8130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500706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25158333-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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