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环境维护服务
金额
17.2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环境维护服务 | |||
项目名称 | 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环境维护服务 | ||
项目编号 | CG20190054 | ||
挂牌时间 | 2019-06-24 | 截止日期 | 2019-06-28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公开采购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环境维护服务供应商。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环境维护服务。 (三)项目介绍: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位于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药场社区,占地面积52.35亩,总建筑面积为167521.80㎡(其中:住宅121449.10㎡,商业5674㎡,地下面积38442.45㎡,车位1140个),容积率3.67,绿化率26.99%,建筑密度22.51%,总共8栋建筑,1290套住房,设人员出入口1个,车辆出入口2个,电梯16部,2梯6户。为确保公共环境整洁,为业主提供一个绿色、清新、安全的生活环境,现拟采购环境维护服务。 二、挂牌价 本次采购拟采用全包干方式,项目控制价不得高于17.28万元/年(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总报价包含:环境维护服务全部内容的人力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施工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三、采购需求 (一)环境维护服务劳务合同期限为2年。 (二)环境维护服务劳务方劳务人员(男60岁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须持健康证方能上岗。 (三)每天8:00-12:00,14:00-19:00必须保证至少3人在岗值守,确保项目环境卫生。 (四)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做好楼道、电梯、车库以及小区其他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提请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通过。否则,将酌情扣付劳务费。 (五)由我公司组织人员每月底对环境维护服务进行民主评议,连续3个月评议为不合格,则我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环境维护劳务协议,劳务方必须配合,不得有异议。 (六)环境服务标准; (1)垃圾筒、果皮箱的清洁标准 1.垃圾袋装化,目视垃圾筒、果皮箱无污迹、油迹,无异味; 2.垃圾筒、果皮箱周围无积水; 3.垃圾每日清运1次。 (2)电梯 1.电梯、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日拖洗1次,目视地面、梯级洁净,无污渍、水渍、灰尘。 2.楼梯扶手每日擦1次。 3.楼层电梯外控制板、电梯门干净无灰迹。 4.电梯地毯清洁无灰、地毯下无污迹、果皮、纸屑、烟头等。 5.楼道灯每周清洁1次。 (3)门厅 1.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随时用排拖拖抹地面。 2.地面无破损、无污迹: 3.天花板、排风口、灯罩无灰尘、蛛网。 4.玻璃大门及墙面无灰尘、无垃圾、无手指印。 (4)楼道及门窗清洁标准 1.楼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水迹、毛发等。 2.墙面无明显污迹。 3.天花板、排风口、灯具等无明显污迹,无蛛网。 (5)卫生间清洁标准 1.卫生间墙面、门窗和灯具清洁无尘、无水迹、无蛛网。 2.面盆台面内外及周围地面无污迹、秽物等。 3.及时清洁并倾倒纸篓。 4.卫生间内地面保持干净,无异味。 5.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收集,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6)室外公共区域清洁标准 1.道路、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2次,目视地面无杂物,积水、明显污渍、泥沙。 2.行人路面干净无杂物、垃圾。 3.路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 4.路灯每月清洁1次。 5.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洗车场排水道等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清掏。 6.负责广安经开区五期安置房的除“四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四、支付方式 采取按月支付方式。供应商在完成本月环境维护服务后,采购方于下月10日前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支付上月的环境维护费用。 五、中选规则 (一)首次公告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或二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2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意向供应商报名资料。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 (四)中选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物业管理、后勤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技防服务等)。 (二)意向供货商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达广安分所账号为准)。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安金安大道支行 账号:118560217695 (八)意向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3.提供物业、劳务和人力资源资质证明。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要求供货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商印章(鲜章)。 (九)意向供应商可联系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察看,了解相关情况(联系人:兰刚,电话17345362320)。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保证金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渠道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广安分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采购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采购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并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因非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0.意向供应商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影响采购公正性行为的; 11.参与竞价的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广安分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广安分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广安分所应收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给采购方,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八、其他 中选供应商确定后,由中标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0.51万元。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66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66 (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23311 附件1:收费标准确认书/uploadfile/2019/0624/20190624032317860.pdf 附件2:受让承诺/uploadfile/2019/0624/20190624032342972.pdf 附件3:受让申请书/uploadfile/2019/0624/2019062403240377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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