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本2018年中国联通关于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视频直播平台建设申请大客户接入新建工程(设备采购)【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TC190P3SX),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规模:55寸液晶拼接单元(含外置图像拼接处理器)、控制模板、网络视频转码网关、视频转发平台、辅材及安装调试等,详见“采购清单”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19年05月24日17时00分00秒---2019年05月3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关于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视频直播平台建设申请大客户接入新建工程(二次)(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ULN-PJ-2019-014-D、招标代理项目编号:TC190P3SX,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18年中国联通关于盘锦中尧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视频直播平台建设申请大客户接入新建工程(二次)(设备采购)。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55寸液晶拼接单元(含外置图像拼接处理器)、控制模板、网络视频转码网关、视频转发平台、辅材及安装调试等,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预估额:32万元(不含税)
交货期(含安装、调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到货安装调测完毕验收合格。
地点:盘锦联通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3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设备销售等内容。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对外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或提供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如为设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专业技术能力。
2.8.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8.3. 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盘锦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5月24日17时00分至2019年5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将汇款凭证(汇款备注:“招标代理项目编号+标书费”字样)扫描件上传至该项目报名模块处,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并核查到款后(因电汇数据可能存在延时,请预留充足的验证时间)开放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在网站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第一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wangjinsong@cntcitc.com.cn(邮件标题注明“**公司报名**项目”,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
4.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及个人名义转账。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纸质)提交到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1号。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2 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唱标,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3 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4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3.5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3.6 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5.6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5.6.1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010-60844066
5.6.2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67882255-3-8-2
5.6.3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3-3-2
5.6.4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址:盘锦市石油大街144号
联系人: 陆经理
联系电话:1860427039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王劲松、王雪菲、唐婷、朱宏波、王巍
电话: 18601046096 010-62108164
电子邮件:wangjinsong@cntcitc.com.cn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石油大街144号
联系人:陆经理
电话:186042703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王劲松
电话:18601046096
电子邮件:wangjinso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