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1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旭红0513-889321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海霞0513-81852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江苏腾海大厦改造装修及新建附属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腾海大厦改造装修及新建附属建筑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江苏腾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晓星大道西侧、姚池路南侧,原江苏海迅(开发区城东镇晓星大道89号)
(2)工程规模:江苏腾海大厦主楼改造装修,新建一栋附楼和一栋门卫整体装修及相应室内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0534.02㎡,施工投资约3000万。
 (3)招标范围:江苏腾海大厦改造装修及新建附属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电气、电梯、消防、空调与通风、供配电、智能化、室外配套工程(含景观绿化)等本项目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工程中所有内容的施工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 工程施工全过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保修期监督。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4)监理工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为53.108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1.77%。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2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须常驻现场;
3.7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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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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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常驻现场。且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10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要求:无。
3.11其它要求:(1)授权委托书;(2)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3)交易响应人承诺书;(4)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12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须常驻现场,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监理员:2名,须常驻现场。(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重要工序节点全程在场。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监理员必须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做好现场旁站、送样、资料整理及其他工作。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 7:00-8:30 签到,下午17:00-19:00 签退) 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交易发起人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交易发起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合同条款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处罚;
2、总监必须参加分项分部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监理费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监理费200元。(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3、监理工作考核除执行以上,还必须参考执行《监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与监理费用结算、以及监理单位诚信考核相结合,付款时应附相应的资料。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6日09: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
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3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江苏腾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联 系 人:于旭红     
 
电    话:0513-889321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   系   人:袁海霞
电       
话:0513-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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