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院内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6.61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zb-alhl-sw230018
预算金额96.61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嘎多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亮182080044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院内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院内道路硬化项目(采购标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B-ALHL-SW2300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院内道路硬化项目
预算金额:966106.54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壹佰零陆元伍角肆分)
最高限价:966106.54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壹佰零陆元伍角肆分)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维修院子硬化、维修院子路沿石、维修院子人行道砖和新做花台贴砖、路灯、园区主干道污水井维修、挡墙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日10:0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报名;
售价: 85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阿里大酒店一楼综合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相关证书等;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七、其他
7.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
邮 编:859000
联 系 人:嘎多
电 话: 13658978207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
邮 编:859000
联 系 人:周亮
电 话:18208004458
2023年07月24日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院内道路硬化项目(采购标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B-ALHL-SW2300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改则县税务局院内道路硬化项目
预算金额:966106.54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壹佰零陆元伍角肆分)
最高限价:966106.54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壹佰零陆元伍角肆分)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维修院子硬化、维修院子路沿石、维修院子人行道砖和新做花台贴砖、路灯、园区主干道污水井维修、挡墙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日10:0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 现场报名;
售价: 85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阿里大酒店一楼综合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相关证书等;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七、其他
7.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
邮 编:859000
联 系 人:嘎多
电 话: 13658978207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
邮 编:859000
联 系 人:周亮
电 话:18208004458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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