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中心】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HBSY-202311QG-013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已截止]
金额
4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明琴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金敏134512535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HBSY-202311QG-013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11QG-01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列入/取得) 以张发改审批〔2022〕101号等文件批准建设 (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建设规模:主要对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汉江路街道、车城路街道进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建设内容包括燃气管道设施、庭院燃气管道、调压设备设施、立管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其他: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日历天,其中/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5557.02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2.5亿元及以上投资金额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5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与京东路交汇处天府华都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潘明琴
联系人:
吴金敏
电话:
0719-8697909
电话:
1345125352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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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1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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