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4420号
预算金额34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宇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蕾131099106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1】4420号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空气质量监管治一体化系统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昌吉市空气质量监管治一体化系统能力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投标最终报价:3475000(元)新疆华盛坤泰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新天巷1号(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新天巷分园)3楼312室91650100MA7884AA7C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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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昌吉市空气质量监管治一体化系统能力建设项目昌吉市环境保护局一.网格化监测体系1、固定式微型空气站16套;2、车载式微型空气站2套;3、无人机1套;4、大气监测走航服务一年;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与辅助决策支持系统1、网格化精准监控平台;2、移动式车载综合监管子系统;3、辅助决策支持子系统;4、网格化精准监控平台移动端;5、统一权限管理子系统;6、餐饮油烟运行状态监控平台;三、服务器资源设备,云服务租赁四、运维服务网格化监测体系、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与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服务器资源设备、运维服务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冷疆梅,李玉红,殷丽,余昌辉,郝俊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天前,应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4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中标单位最终报价:

新疆中汇新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60000元

新疆七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90000元

乌鲁木齐君茂嘉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506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石河子西路72号

联系方式:0994-2330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宇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广场9楼904

联系方式:13109910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蕾

电 话:13109910603

2021年09月03日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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