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伊滨区福民工程六号安置小区配套小学EPC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运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伊滨区福民工程六号安置小区配套小学EPC项目;
2、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3-019;
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3)0062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2023-04-10;
3、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韩村巷与道湛街交叉口。总用地面积27.35亩,建筑面积160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6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门卫室等;地下建筑面积2870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352平方米,非人防建筑1518平方米。操场包含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塑胶跑道等。
5、工程内容: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操场及配套跑道、篮球场、足球场,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工程。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以模拟清单、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7、建设地点:伊滨区韩村巷与道湛街交叉口;
8、计划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14、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6、最高投标限价:54226529.96元。
1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与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henan.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科技大厦1702室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方式:0379-61277366
代理机构:河南运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1号楼905室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991788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6127783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