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门)两侧完善交通设施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3.6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y2023024
预算金额3.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普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玉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师13908778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门)两侧完善交通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玉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B区2幢2号3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门)两侧完善交通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YY2023024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元):¥36964.99(最高限价)
5.采购内容:交通标志牌立柱、面板制作、安装;施划减速标线等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安装
标志杆

1.材质:柱式标杆
2.规格尺寸:基础:1000*1000*1500mm
杆件:Ф140*6800mm+Ф89*4600mm
3.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含挖填弃土,浇筑基础等,运输安装等全部费用

2
2
安装
标志牌

1.材料种类、规格:1 块 1400*1300mm+2 块Δ900  2套
2.喷字规格、颜色:满足设计及使用规范要求

2
3
施划标线

1.材料品种:热熔标线
2.工艺:含路面清扫放线等工作内容。满足设计及相关验收标准

31.5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达到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由交警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完成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机构,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云南玉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询价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玉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
2.地点:云南玉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现场勘查: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实地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电话:普老师 0877-2610355.供应商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3成交施工单位负责主动与交通、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联动协调对接,做好项目合法、规范、高效建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 44 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 0877-2611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玉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B区2幢2号3楼            
联系方式:杨师  13908778559    王师 1560877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师
电   话:13908778559
 日 期: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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