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外环地区雨水、污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电工程EPC
金额
613.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冬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润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427-78602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西外环地区雨水、污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电工程EPC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24]74号; 兴行审发[2024]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外环地区雨水、污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电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西外环地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西外环地区雨水、污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配电工程EPC(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该项目拟在盘锦市兴隆台区西外环地区实施市政基础配套配电工程,其中包含箱变4座,变电站2座,电缆4390米,pe管2011米,隔离柜2台,电源柜2台,计量柜2台,电源互感器柜14台,变压器柜2台,电容补偿柜1台,配出柜7台,联络柜1台,变压器2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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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30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6.其它要求:资质等级及范围:1)【(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并且【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与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EPC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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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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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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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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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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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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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08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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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6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号:299981399093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6、合同估算价: 613.52万元。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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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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