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LSX-231019-0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2.1.2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质量标准:编制的相应成果需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1.4服务周期:20天 2.1.5最高限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依据,最高限价为上述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的60%。
2.2 招标范围: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单位需编制初步设计、弃砂综合利用方案、施工图等工程资料。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9:00:00 至 2023-12-0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6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如下: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招标文件.pdf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LSX-231019-0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 2.1.2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质量标准:编制的相应成果需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1.4服务周期:20天 2.1.5最高限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为依据,最高限价为上述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的60%。
2.2 招标范围: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中标单位需编制初步设计、弃砂综合利用方案、施工图等工程资料。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9:00:00 至 2023-12-0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6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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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528号金嘉园小区商业B区2号3层西区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川 | 联系人: | 周会芳 |
电话: | 0311-82521413 | 电话: | 0311-6669894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招标文件如下:
(灵寿县2023年灾后重建项目磁河南营段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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