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永壁中继能源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范志昂0311-80901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立斌0311-80952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6
公告正文

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永壁中继能源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永壁中继能源站工程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永壁西街与汇明路交叉口西北角区域建设中继能源站一座以及厂区外零次网管道(进线)、厂区外一次网管道(出线),供热规模为75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中继能源站及其内部附属设施,能源站总建筑面积为10828.20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及设施包括:热泵机房、应急调峰燃气锅炉房、综合水泵房、管件库房、燃气调压装置、地下蓄水池、配套综合管网、绿化、厂区内道路及附属设施。2、厂区外零次网管道(进线):汇明路管廊至中继能源站厂区之间的零次管网分支,分支管道管径为2×DN800,管道路由长度约为415米,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道沿线设置阀门井室一座,热计量井室一座。3、厂区外一次网管道(出线):中继能源站厂区至友谊大街与汇新路交叉口之间的一次管网,管道管径为 2×DN1000,管道路由长度约为 740米,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道沿线设置顶管竖井两座。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永壁西街与汇明路交叉口西北角区域。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三项资质(或资质组合)之一: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并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资质。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09:00至2024-08-06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6 09:30,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2023.11.08)》、《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范志昂0311-80901077,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杨立斌 0311-80952376;(2)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和平东路751号西配楼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范志昂

联系人: 杨立斌、张雯
电话:

0311-80901077

电话: 0311-8095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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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gjzb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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