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YH150055-10SG | ||||
1.招标条件 | ||||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雨发改项字[2015]1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名称: 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 | ||||
2.2工程地点: 雨花台区板桥辅机路、东至振奋路、西邻宁芜铁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振翔路 | ||||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 ||||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
2.6工期要求: 1134日历天 | ||||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39000.00万元 | ||||
2.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 ||||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包括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2.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6285.27 m2;建筑物层数:34 层;其中地上层数:33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95.7 m;其中地下室面积:22485.2 m2;造价:390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8675.46 m2;幢数:9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143182.0 m3;建筑面积:25116.16 m2;根数:329 根;桩形:圆形灌注桩 ;桩长:28 m;建筑面积:25116.16 m2;基坑深度:5.3 m。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njzwfw.gov.cn/njggzy )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
5.资格审查办法 | ||||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
||||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
||||
5.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6.评标方法 | ||||
|
||||
|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7时23分到 2019年4月8日17时23分 为止 | ||||
8.其他 | ||||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雨花台区板桥镇双拥大道 |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 |||
邮编: | 邮编:210000 | |||
联系人: | 联系人:金芸 | |||
电话: | 电话:17715289656 | |||
传真: | 传真:0258643359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 |||
账号: | 账号:31190188000026822 |
招标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自有设备轮胎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异常公告)
金额
14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