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自有设备轮胎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异常公告)
金额
14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雨发改项字[2015]13号
预算金额14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自有设备轮胎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异常公告)

2024-07-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YH150055-10SG
1.招标条件
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雨发改项字[2015]1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
2.2工程地点: 雨花台区板桥辅机路、东至振奋路、西邻宁芜铁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振翔路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工期要求: 1134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390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包括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6285.27 m2;建筑物层数:34 层;其中地上层数:33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95.7 m;其中地下室面积:22485.2 m2;造价:390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8675.46 m2;幢数:9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143182.0 m3;建筑面积:25116.16 m2;根数:329 根;桩形:圆形灌注桩 ;桩长:28 m;建筑面积:25116.16 m2;基坑深度:5.3 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njzwfw.gov.cn/njggzy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工程造价为18000万元及以上住宅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面积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3月29日17时23分到 2019年4月8日17时23分 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8年9月至2019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5、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共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标后,剩余标段将不被推荐为中标人;开标顺序为A地块施工一标段(1-5号楼、商业用房AB、变配电房1、门卫2及地库工程),A地块施工二标段(6-9号楼、2号商业用房、商业用房C、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变配电房4、门卫1及地库工程),B地块施工三标段(1-4号楼、商业用房AB、变配电房2、变配电房3、门卫1及地库工程),B地块施工四标段(5-9号楼、变配电房1、门卫2及地库工程),C、D地块施工五标段(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及地库工程),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8.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雨花台区板桥镇双拥大道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编: 邮编:210000
联系人: 联系人:金芸
电话: 电话:17715289656
传真: 传真:025864335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4358558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
账号: 账号:3119018800002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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