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监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监理服务 EvaluationOnly.CreatedwithAspose.Words.Copyright2003-2011AsposePtyLtd.招标公告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22〕8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京医科大学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内。2.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70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3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2.3招标范围: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科教综合楼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865日历天)。2.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29.9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3.4其他要求: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③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函2。(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定量评审):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①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②详细评审: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总监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详细评审方法如下: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投标报价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满分65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65监理方案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1分;较好:0.9分;一般的:0.8分;基本满足的:0.7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1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限≥10年,得4分;5年≤执业年限<10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6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为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0.5分。3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电气类(或电气技术、建筑电气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2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2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暖通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2安全工程师安全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2工程造价人员工程造价人员2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得0.5分/人。否则不得分。(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网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1上述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如属事业编制或军队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该人员不得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①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器、游标卡尺、卷尺、电脑的得2分,少一样扣0.5分,扣完为止。(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得分。2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0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得4分。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0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监理企业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业绩以监理合同体现的建筑面积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与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8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A.评审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江苏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料为准。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二)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标准:①投标报价②监理方案文件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⑥总监业绩情况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10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办事指南(***.*****.***/JSZB/bszn/)。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联系人:束工电话:025-832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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